二手車合同注意事項
在簽訂二手車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以下是小編收集的注意事項,僅供大家閱讀參考!
一、明確相關事項
在簽訂二手車過戶合同時,特別要注意合同上的字眼,諸如違約責任、相關手續費用的問題,另外對於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確定好的相關事項,需要在合同上以文字形式體現出來。這樣,可以有效提防可能出現在合同裡面的隱含條款和免責條款。
例如有的交易雙方可能會約定車輛雖然進行買賣,但暫不進行車輛過戶,類似這樣的約定就需要在二手車過戶合同中寫清楚,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
二、謹防文字遊戲
初次買賣二手車的人由於對二手車交易流程以及相關的知識不是很瞭解,所以很容易進入盲區,如果簽署的二手車買賣協議描述含糊不清,那麼到時候出了事的只能自己吃啞巴虧。
如在辦理有關手續時,發現車輛有盜搶記錄或扣車記錄或寫著“按購車款及維修費退回總款數,以實際數及單據為準。”這裡對“按購車款及維修費退回總款數,以實際數及單據為準”的說明,就是一個文字遊戲,就極易在退款依據及退款實際數額方面讓人產生誤解。
三、相關手續的變更
在二手車過戶完成後,針對一些車輛的稅費手續、保險等進行變更也是重要的一個環節。在車輛交易完成後,別忘記了進行包括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以及車輛保險等各項手續的變更,這不僅是保證交易雙方合法權益的必要程式,也是保證車輛稅費、保險等手續正常續繳的必要程式。
對於保險手續的變更,特別提醒一下,在《保險法》中有規定“如果因保險標的轉讓導致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保險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履行規定的通知義務,因轉讓導致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也就是說如果買方並未對車輛的保險手續進行變更,會給保險賠償造成困難。
四、違約責任說明要細緻
在簽訂購車合同時,如果原合同沒有明文規定違約責任的話,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要求對方補充進去,特別是對那些不能及時過戶的交易,應該在合同中強調,若交易過程中過不了戶,對方無論出於任何原因都應無條件全額退款。
但是要注意,如果透過其他渠道查詢到該車是屬於“問題車”的話,就要儘快向對方提出退車要求,一般退車時間拖到三個月以上,對方很有可能就會合理提出扣除折舊費之類的要求,這時就很難得到全額退款了。
還有比較重要的一點是,簽定二手車買賣合同後要及時辦理二手車過戶,因為一旦出現了交通事故,這會給前車主及新車主帶來很大的麻煩。
五、車況問題要在合同上談
建議消費者在簽訂購車合同時,及時要對方提供詳細的車輛狀況說明,或者找權威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定(這要與車行進行協商),然後體現在合同中。又或者讓對方在合同中註明,如原車原車保證無大事故、無大的機械隱患等。反正要記住一點,不要輕易相信口頭承諾,承諾必須要註明在合同中去。
六、隨車手續要齊全
在較為詳細的二手車買賣合同中,一般都會有是否交付該車行駛證、購置附加費憑證及發票,購到合同的路票憑證,車船使用稅憑證,年票憑證、原車發票及購買的車輛保修以及保障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