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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三考試的注意事項

有關科三考試的注意事項

導語:瞭解科三考試的注意事項,可以幫助各位透過考試。 以下是小編帶來的.科三考試注意事項,供各位參閱。

科目三考試注意事項

上車前

1.不繞車一週檢查車輛外觀及安全狀況;

2.開啟車門前不觀察後方交通情況;

這兩點很多學員在練車時都很少考慮,因此考試時特別容易忘記。

起步時

3.車門未關閉起步;

上車後除了檢查調整座位以及扣好安全帶,還需要檢查車門有沒有關緊。

4.起步時忘記鬆開駐車制動器(手剎)起步;

雖然及時糾正只扣10分,但我們最好做到不丟分。

行駛中

5.熄火後沒有掛至空擋再點火,停車後忘記重掛一檔起步;

在考試途中遇到熄火,不要著急點火,要牢記先掛至空擋後再啟動發動機;非一擋停車時,要記得將擋位掛至一擋起步。

6.車輛行駛速度和擋位不匹配;

記得低速抵擋,高速高擋,要按需換擋。切勿用抵擋位跑全程。

7.超車時,開啟轉向燈三秒內變道,變道後長時間不關閉轉向燈;

8.夜間考試時,透過人行橫道等沒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這也是在考試中易被忽略的一點。

9.行駛中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直接扣100分。

附:科目三考試評判標準

(一)上車準備

1、不繞車一週檢查車輛外觀及安全狀況,不合格;

2、開啟車門前不觀察後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二)起步

1、制動氣壓不足起步,不合格;

2、車門未關閉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過後視鏡並向左方側頭,觀察左、後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4、啟動發動機時,變速器操縱桿未置於空擋(或者P擋),扣10分;

5、發動機啟動後,不及時鬆開啟動開關,扣10分;

6、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況複雜時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扣10分;

9、起步時,加速踏板控制不當,致使發動機轉速過高,扣5分;

10、啟動發動機前,不調整駕駛座椅、後視鏡、檢查儀表,扣5分。

(三)直線行駛

1、方向控制不穩,不能保持車輛直線運動狀態,不合格;

2、遇前車制動時不採取減速措施,不合格;

3、超過20秒不通過後視鏡觀察後方交通情況,扣10分;

4、不瞭解車輛行駛速度,扣10分;

5、未及時發現路面障礙物,未及時採取減速措施,扣10分。

(四)變更車道

1、變更車道前,不透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道路交通情況,不合格;

2、變更車道時,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不合格;

3、連續變更兩條以上車道,不合格。

(五)透過路口

1、透過路口前未減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透過路口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3、轉彎透過路口時,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或未透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側、後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將車輛停在路口內等候,不合格;

5、不按規定避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不合格;

6、左轉透過路口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不合格。

(六)透過人行橫道線、學校區域和公共汽車站

1、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2、不按規定減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透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不合格。

(七)會車

1、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不減速靠右行駛,並與其他車輛、行人或者非機動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不合格;

2、會車困難時不讓行,不合格;

3、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緊急轉向避讓相對方向來車,不合格。

(八)超車

1、超車前不透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不合格;

2、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不合格;

3、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不合格;

4、超車後急轉向駛回本車道,妨礙被超車輛正常行駛,不合格;

5、從右側超車,不合格;

6、當後車發出超車訊號時,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扣10分。

(九)靠邊停車

1、停車前,不透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不合格;

2、停車後,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不合格;

3、停車後,在車內開門前不側頭觀察側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不合格;

4、停車後,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於30釐米,扣20分;

5、停車後,未拉緊駐車制動器,扣20分;

6、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鬆行車制動踏板,扣10分;

7、下車後不關車門,扣10分;

8、下車前不將發動機熄火,扣5分;

9、夜間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警示燈,扣5分。

(十)掉頭

1、不能正確觀察交通情況選擇掉頭時機,不合格;

2、掉頭地點選擇不當,不合格;

3、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間行駛

1、不能正確開啟燈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3、透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不合格;

4、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轉彎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6、超車時未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不合格;

7、對低能見度道路情況判斷差,不合格;

8、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