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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銷售合同

服裝銷售合同模板

服裝銷售的開展簽訂相關的合同有利於規定相關的責任與權利,下面服裝銷售合同模板是小編想跟大家分享的,歡迎大家瀏覽。

銷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條目。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填補的條目可另行談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 合同簽定後,不得私行變換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贊成後,可予變換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換通知單”寄給對方,並準備好變換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出產的商品,在放置出產後,雙方都需嚴酷執行合同。如需變換,由此而發生的損失等,乙方承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承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錢,由雙方當事人商經商議定,或以國家定價抉擇。 在簽定合同時,確定價錢後,可以暫定價錢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第四條 運輸體系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抉擇。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尺度,甲方嚴格執行合同劃定的質量尺度,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需平穩,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非凡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添的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平衡、實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 ∶3 ∶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劃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目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承運所發貨運,力爭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換運輸路線、工具、達到站時,應實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打點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日期,不以違約處理。

第九條 商品從甲方承運到乙方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物件丟失、貧窶、殘損等責任事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抵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供給有關資料。乙方在領受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實時向承運部門索取劃定的記實和證實並當即具體搜檢,實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業,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領受,同時當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 日內回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具體記實,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己先用,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一個月內(珍貴商品在7 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配合研究,明晰責任,損失

第十一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金錢的結算,購銷雙方應商定結算的具體劃定,商定適宜的結算體系。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出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蒙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出抵償金以抵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度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當地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恰當削減或者增添。

1.甲、乙雙方所簽定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出違約合同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裝卸變換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過時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損失的出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雙方商定的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過時提貨部門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過時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由此支出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過時付款的,應按照雙方協商時付款的約定,向甲方償付過時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抵償金,保管、調養費用和各類經濟損失等,應在明晰責任後,10天內自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過時付款處理,但任何雙方如有樾位得自行用扣發貨色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三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纏時,應實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裁決。

第十四條 本合統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簽章後,依法生效,有效期為 年,期滿雙方

如無續簽意向的,合同自動解除。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