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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類工資拖欠問題

關於建設工程類工資拖欠問題

我從2007年9月5號到2008年6月22號在山西臨汾一煤礦做工程監理,至今監理公司老闆還欠著我4000塊錢,並且我從沒與單位簽過合同,工資都是透過老闆個人賬戶打到我的存摺。由於建設單位與監理公司合同終止,老闆讓我走,但沒通知我繼續給我指派工作還是在家待業或者辭退。我曾多次跟他要錢,他都以工程款未結為由不給。以上是事實經過。關於取證:我在工作過程中籤過一些工程資料、寫過工程監理日誌(都有我的簽名)、發過監理通知單(對建設單位的'發文,有簽名)、還有建設單位的領導、我的同事等人。我在河南鄭州,現在想去臨汾找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說理。不知道有什麼不妥?我該怎麼辦?請高人指點迷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