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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工程合同書

監控工程合同書

訂立合同雙方: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監控工程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概要

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監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統所需的相關裝置及部件,並由乙方負責系統的安裝、除錯以及開通後系統執行的技術服務。

第二條 裝置要求及裝置清單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裝置應當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產品。

裝置清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1)該裝置清單由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併予以確認。

第三條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款總額為¥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為:

1、本合同簽定後 2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20%作為預付款,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載明的裝置到位並經甲、乙雙方驗收確認後,甲方應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60%,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3、乙方對工程安裝除錯完畢後,由甲、乙雙方相關人員組建驗收小組負責工程的驗收,驗收合格後,經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在 3日內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7%,剩餘工程款總額的3%做質保金,保修期一年屆滿後 5 日內支付給乙方。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裝置、部件及其運輸、安裝、除錯和一年期的裝置保修、維護費用,但不包括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

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雙方應在工程完工後另行一次性結清。

第四條 工程裝置的驗收

1、甲方付清預付款後,乙方應及時將工程裝置及其部件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驗收後應予確認並負責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訂時間將工程裝置及其部件運至指定地點時,甲方應即時接收並妥善保管全部貨物。

第五條 工程安裝、除錯

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60%後,應負責提供系統安裝和除錯的必要條件,做好施工方的現場協調工作,積極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

條件具備後,甲方通知乙方開始施工。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日內將工程安裝完畢,在安裝完畢後 日內除錯完畢。

系統安裝、除錯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技術要求的,應立即返工直到達到標準。

第六條 技術支援及服務

1、在系統正式投入施工後,乙方保證派遣專業技術人員按施工的不同階段指導實施,並保證進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裝除錯應嚴格按規程進行,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4、乙方為甲方培訓操作人員。

第七條 驗收和移交

系統除錯開通壹周內,甲乙雙方主管部門組成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雙方各指派2名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對系統作全面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簽字確認,並由乙方移交給甲方。乙方應當在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60%後 日內將工程移交給甲方使用。

第八條 裝置保修

1、出現簡單技術問題時,乙方應提供電話諮詢。

2、電話諮詢無法解決的,對複雜技術問題,乙方應24小時內到現場服務

重大技術問題應在48小時內到現場服務。

3、系統開通後壹年內如出現使用故障,乙方負責免費維修,如故障是因人為或意外引起的,需調換的裝置或零件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工程的規模、裝置規格、安裝地點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總額的40%。

(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場地等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期間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款額和預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六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5)、甲方拒絕接收裝置和部件,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的來往運費及額外產生的倉儲費等乙方實際所發生的損失;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裝置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提供的裝置不符合技術要求。

(2)、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技術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裝置保修服務

第十條 責任的免除

1、因不正確的保管、安裝、使用、操作等行為引起的產品乃至系統問題,均應由本方承擔責任。

2、發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均應當免除對方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損失擴大的,由該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

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並由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裝置保修、維護期屆滿之日終止。

第十三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簽字:

年月日

附件1:監控裝置清單

乙方: 代表簽字: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