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常識
為增強全民消防意識,提高全民防火、滅火和自我保護能力,根據現階段我國火災特點,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廣電總局、安監總局聯合制定了《消防安全常識二十條》,近日正式對外發布。
《消防安全常識二十條》是從國家消防法律法規、消防技術規範和消防常識中提煉概括的,是公民應當掌握的最基本的消防知識。具體包括:
一、自覺維護公共消防安全,發現火災迅速撥打119電話報警,消防隊救火不收費。
二、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96119電話,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舉報。
三、不埋壓、圈佔、損壞、挪用、遮擋消防設施和器材。
四、不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動用明火和吸菸。
六、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燃放時遵守安全燃放規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單位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
八、每個家庭都應制定消防安全計劃,繪製逃生疏散路線圖,及時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九、室內裝修裝飾不宜採用易燃材料。
十、正確使用電器裝置,不亂接電源線,不超負荷用電,及時更換老化電器裝置和線路,外出時要關閉電源開關。
十一、正確使用、經常檢查燃氣設施和用具,發現燃氣洩漏,迅速關閥門、開門窗,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
十二、教育兒童不玩火,將打火機和火柴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
十三、不佔用、堵塞或封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不設定妨礙消防車通行和火災撲救的障礙物。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發上吸菸,不亂扔菸頭。
十五、學校和單位定期組織逃生疏散演練。
十六、進入公共場所注意觀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記住疏散方向。
十七、遇到火災時沉著、冷靜,迅速正確逃生,不貪戀財物、不乘坐電梯、不盲目跳樓。
十八、必須穿過濃煙逃生時,儘量用浸溼的衣物保護頭部和身體,捂住口鼻,彎腰低姿前行。
十九、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
二十、大火封門無法逃生時,可用浸溼的毛巾衣物堵塞門縫,發出求救訊號等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