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放假通知例文
清明節放假通知
各院(部)、校直各部門: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現將2016年清明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時間
4月2日至4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5日(星期二)上班。
二、其他相關要求
1、放假期間課程安排:4月5日(星期二)的課程正常上課;需要補課的`請與教務處教務科聯絡。
2、學生管理部門要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及時掌握學生思想動態,切實安排好廣大學生的假期生活,嚴防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衛處及其它各個部門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3、各院(部)、校直各部門要根據本單位的情況,按照《關於建立值班制度和資訊通報制度的通知》要求,自行安排好假期值班,確保資訊渠道暢通。
4、後勤處要安排好假期期間的餐飲、物業、交通班車等相關服務保障工作。假期期間的班車車次仍參照班車運營表執行。
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二оxx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