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要寫作要點解析
一、概念和特點
會議紀要是根據會議記錄和會議檔案以及其他有關材料加工整理而成的,它是反映會議基本情況和精神的紀實性公文,是會議議定事項和重要精神,並要求有關單位執行的一種文體。有的需要下發執行的會議紀要,可以“通知”形式發出。
會議紀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綜合性。會議紀要是在對會議中各種材料、與會人員的發言以及會議簡報等等進行綜合分析和概括提煉基礎上形成的,它具有整理和提要的基本特點。
(二)指導性。這一特性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會議本身的權威性;二是會議紀要集中反映了會議的主要精神和決定事項。因而紀要一經下發,將對有關單位和人員產生約束力,起著類似於指示、決定或決議等指揮性公文的作用。會議紀要還可以作為與會同志向單位領導彙報、向群眾傳達的文字依據。
(三)備考性。一些會議紀要主要不是為了貫徹執行,而是向上彙報或向下通報情況,必要時可作查閱之用。
二、分類
按照會議性質來分,會議紀要大致有辦公會議紀要、專題會議紀要、聯席(協調)會議紀要、座談會議紀要等。
辦公會議紀要是記述機關或企業、事業單位等對重要的、綜合性工作進行討論、研究、議決等事項的一種會議紀要。辦公會議紀要一般有例行型辦公會議紀要,即記述例行辦公會議情況及其議決事項的會議紀要,以及現場辦公會議紀要,即為解決某重大問題而召集有關方面和有關單位在現場研究、議決或協商的辦公會議紀要。
專題會議紀要是專門記述座談會討論、研究的'情況與成果的一種會議紀要。其主要特點是主題的集中性與觀點意見的分呈性相結合,既要歸納比較集中、統一的認識,又要將各種不同觀點和傾向性意見都歸納表達出來。
三、寫法
會議紀要一般分兩大部分。開頭第一部分一般應寫明會議概況,包括會議進行的時間、地點、屆次、組織者、出席和列席人員名單、主持人、會議議程和進行情況以及對會議的總體評價等。第二部分是紀要的中心部分,反映會議的主要精神、討論意見和議決事項等。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一)集中概述法。這種寫法是把會議的基本情況,討論研究的主要問題,與會人員的認識、議定的有關事項(包括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和要求等),用概括敘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說明。這種寫法多用於召開小型會議,而且討論的問題比較集中單一,意見比較統一,容易貫徹操作,寫的篇幅相對短小。如果會議
的議題較多,可分條列述。
(二)分項敘述法。召開大中型會議或議題較多的會議,一般要採取分項敘述的辦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然後另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這種寫法側重於橫向分析闡述,內容相對全面,問題也說得比較細,常常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這種紀要一般用於需要基層全面領會、深入貫徹的會議。
(三)發言提要法。這種寫法是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後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說明。這種寫法能比較如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某些根據上級機關佈置,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紀要,可採用這種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