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繳費比例與基數
【導讀】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天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正式公開。請天津市各企業單位經辦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以便切實保障各企業職工合法權益。
2017年天津社保繳費基數
上限:15795元;
下限:3159元。
【備註】:
1、執行時間從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2、2016年天津職工平均工資5265元每月。
3、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
4、先行參加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的農籍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標準為2896元。
2017年天津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企業19%,個人8%;
醫療保險:企業11%,個人2%;
失業保險:企業1%,個人0.5%;
生育:企業0.5%;
工傷:依據單位行業確定。
【歷年天津社保繳費基數】:
2017年4月1日起:上限15795元,下限3159元;
2016年7月-2017年3月:上限14832元,下限2966元;
2016年1月-6月:上限14058元,下限2812元;
2015:上限14058元,下限2812元;
2014:上限12780元,下限2530元;
2013:上限11331元,下限2210元;
2012:上限106560元,下限2006元。
職工社保繳費基數確定注意事項: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透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乾,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相關問題解答
一、聽說社保繳費基數調整了是嗎?調整後繳費基數最低是多少?
【回答】:是的已經調整,調整後天津社保繳費基數最低為3159元,但不包括先行參加三險人員。
二、2017年天津社保繳費基數最高是多少?
【回答】:2017年天津社保繳費基數最高為15795元。
三、社保繳費基數不變嗎?今年是多少?
【回答】:天津社保繳費基數會隨著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調整,2017年天津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為15795元,下限為31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