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其他

高考志願填報切莫忽略的四項原則

高考志願填報切莫忽略的四項原則

估計高校錄取分不能直接用往年錄取分,選擇院校時不要忽略專業錄取分,切莫照搬所謂志願填報模式

一、估計高校錄取分不能直接用往年錄取分做參考

填報志願時,對所選高校錄取分的估計,只能依據往年的錄取分,但又不能直接用錄取分作參考。

假設某考生高考成績為550分,所選高校上一年錄取分為530分,能說該考生的高考成績超過了所選高校上一年的錄取分嗎?沒有這麼簡單。假設該考生高考當年本一批次線為530分,則該考生的高考成績超出本一批次線20分;假設上一年本一批次線為500分,則該考生所選高校錄取分超出本一批次線30分。

雖然該考生的高考成績高於所選高校上一年的錄取分20分,但該考生高考成績超出本一批次線的分數卻比所選高校錄取分超出本一批次線的分數低10分。

可見,直接用絕對分進行比較,會導致錯誤判斷。而用相對分進行比較,不同年份的分數,才具有可比性。所謂相對分,是指考生高考成績、高校或專業錄取最低分高出當年批次線的分數。

當然,對所選高校錄取分的估計,僅參考某一年的錄取相對分是不夠的,因為高校某一年的錄取相對分或高或低,可能具有偶然性。建議參考高校近年3至5年的錄取相對分。

比如,某考生所選高校近3年錄取最低分分別為540分、553分、545分,近3年批次線分別為534分、543分、540分,則所選高校近年錄取相對分分別為6分、10分、5分,最高時為10分,最低時為5分,近3年錄取相對分平均分為7分;該考生高考成績為535分,當年批次線415分,則高考相對分為20分,超過所選高校近年錄取相對分平均分13分。考生透過這樣的分析,便可大致判斷所選高校把握度的大小了。

二.選擇院校時,莫忽略專業錄取分

考生高考相對分超過所選高校錄取相對分,僅表明有被所選高校錄取的可能,能否被錄取到所填報的專業,則要看所選專業的錄取相對分,因為高校的專業錄取分,往往要高於學校錄取分,高出幾十分的情況並不鮮見。而對所選專業錄取分的估計,也需參考近年3至5年的錄取相對分。

至於什麼情況下參考學校錄取相對分,什麼情況下參考專業錄取相對分,則要看考生更看重學校還是更偏愛專業。如首選學校,只要被錄取就讀,即使被調劑到沒有填報的專業(當然填報服從專業調劑是前提),也能接受,可以學校錄取相對分為參照;如首選專業,尤其是目標比較明確的專業,最好以專業錄取相對分為參照。

三.平行志願衝的院校,莫忽略調劑志願

假設平行志願設A、B、C三個院校志願,按照平行志願的檢索、投檔流程,首先會檢索考生A志願所填高校,如達到投檔線則投出,未達到投檔線則檢索考生B志願所填高校,如達到投檔線則投出,未達到投檔線則檢索考生C志願所填高校,如達到投檔線則投出。也就是說,只要考生的高考分數達到A、B、C志願所填任一一所高校錄取分,都有可能被投出。但考生的分數一旦達到首先被檢索到的高校的投檔線,檔案投出後檢索便告結束。即使被高校退檔,即使考生的分數超過後續志願所填高校投檔線許多分,也不會再檢索和投檔。

由於學校錄取相對分每年有可能發生或高或低的變化,因而考生可以在學校錄取相對分高於和低於自己高考相對分適當範圍內,對院校進行篩選。如考生所選院校的錄取相對分,既有高於高考相對分的,也有低於高考相對分的,且考生對這些院校的喜好程度與這些院校的錄取相對分高低排序一致,可採取一衝、二穩、三保的方式排序。即A院校志願可以衝擊一下自己心目中較好的高校,填報錄取相對分高於高考相對分的高校;B院校志願則應以穩為重,可填報錄取相對分適當低於高考相對分的高校,力爭被錄取;C院校志願因是最後的機會,應填報錄取相對分低於高考相對分一定分數的高校,錄取相對分低於高考相對分也多,保險係數越大。

這裡要特別提醒考生的是,如衝進A志願高校,自己的`高考分數往往不佔優勢,被錄取到自己所填專業中最希望讀的專業的機會較小,甚至有被退檔的可能。因此最好填報服從專業調劑,以降低退檔風險。不過,如服從專業調劑,有可能被調劑到自己不滿意的專業。考生對此要有充分認識。

四、A院校志願衝與不衝要理性

高校錄取分的高低波動或不同高校間錄取分的此消彼長,往往反應出考生填報志願時的複雜心態和對所選院校的認知變化。如同一省會城市的某211財經類高校和既是211又是985的某綜合性高校,去年招生時的最低錄取分,前者低於後者許多分,而在這之前的幾年中,最低錄取分前者卻常常高出後者許多分。可見,高校錄取分的高與低,並非意味著高校的好與不好。

但許多考生會用A院校志願去衝所謂好學校。在這些考生看來,錄取分數高的就是好學校,錄取分數低的就是一般的學校,因而用自己的高考相對分去對號入座學校錄取相對分,認為這樣才不浪費分數,這是一個很大誤區。

五、平行志願衝、穩、保非固定模式,不能照搬

考生在選擇與自己的高考相對分大致匹配的院校時,也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所選院校的錄取相對分的高低排序,並非與自己對這些院校的喜好程度的排序完全一致。錄取相對分較高的院校,不一定是自己最喜歡的院校,錄取相對分較低甚至在所選院校中最低的高校,恰恰是自己心目中比較喜歡的高校。如果是這種情況,平行志願的A、B、C院校志願則應以對院校的喜好程度排序,即最喜歡的高校放在A院校志願,其次B院校志願,再次D院校志願。如果考生所填A志願高校錄取相對分比自己高考相對分低很多,表面上浪費了不少分數,但考生高考相對分高出學校錄取相對分越多,被錄取並被錄取到自己所填專業中較滿意的專業的可能性越大。一衝、二穩、三保僅僅是平行志願的填報方式之一,也非固定模式,不能照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