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錄取應追求看得見的公平
在今年的高考(論壇)招生中,山東省首次試點將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納入錄取依據,試點院校臨沂師範學院的投檔考生中,有十幾名考生由於綜合素質評價低而被退檔,而有的低分考生則因為綜合素質評價高被錄取。
據悉,山東省的辦法,是由大學教授組成的專家錄取組認真審閱考生電子檔案和綜合素質評價資訊,然後提出錄取建議。只是透過這些難免見仁見智、表述或也模糊的評價資訊,便決定一個人是否應該被錄取,顯然有些輕率。
高校大多是培養專門人才的,就此而言,所謂的綜合素質對一個專門人才的發展究竟會產生怎樣的作用,很難加以預判。比如,一個人對文史哲均有涉獵,琴棋書畫樣樣精通,綜合素質算高了吧,但這樣的綜合素質對其發展究竟是利是弊呢?試舉一例請教:如果當年的陳景潤在今日之山東參加高考,其綜合素質算高算低?退一步說,就算綜合素質對於高校招生確實非常重要,但高考錄取最好只追求看得見的公平,難以清楚計量的綜合素質,遠未到可以納入高考錄取依據的時機。如果某些實現公平的手段是看不清、摸不準的,則哪怕有再多的'積極意義和正面作用,也不應納入普遍的制度之中。
應該說,當前高考錄取中的許多亂象,都與未能堅持看得見的公平這一原則有關。譬如特長生加分政策、自主招生和保送生制度,都本來是為了彌補招生制度的缺陷,但這些政策制度的實施過程卻越來越顯得事與願違,乃至不公平性亦日益凸顯。究其原因,就在於這些政策制度往往缺乏統一的標準,實施的隨意性太強。
當然,並不是說高考要永遠因循下去,終有一天綜合素質是要被納入錄取依據的。但那一定要在高等教育資源極大豐富,高等教育健康競爭格局基本形成,各項社會監督制度基本成熟之後。在高考仍然是社會底層躋身高層的主要渠道的今天,高考的公平決不能成為被折騰的實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