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程質量承諾的保證書
工程質量保證書
發包人(全稱): 廣安實驗學校
承包人(全稱): 首吉市金廈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雙方協商一致,對廣安實驗幼兒園工程施工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專案。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給排水管道、裝修工程等乙方所施工的工程。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 五 年;
3、裝修工程為 貳 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工程為 貳 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 個採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貳 年;
7、其他專案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無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保修費用為工程結算價的5%,保修期滿扣除維修費用退還承包人(無息)。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