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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法律實習報告總結參考

關於法學法律實習報告總結參考

我們這次實習是校內實習,實習的地點是模擬法庭.在這一週的時間裡,我們打破以往老師為主的慣例.而是以我們學生為中心,圍繞我們所掌握的知識展開一系列的活動!我們先是觀看了一些法律知識競賽和案例審判.同過觀看我們把看到的和自己學到的知識理論聯絡起來,進行總結和對比!看看自己在什麼地方有誤區,看看自己的理解和實際的意義差多少差在什麼地方.在這之後我們又以分組的方式進行了法律知識競賽,同學們都很積極的去準備,參與,比賽結果誰贏誰輸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都參與進來,都有所鍛鍊,都有所收益!還增進了彼此的友誼和團隊合作精神.

從自己介入法學這一專業以來,朋友們都說這一專業想學好很困難.其實,我認為,這是對法學的誤解。那種死記硬背法條的學習,充其量稱之為“學習法律”而不是“學習法學”。這是最笨的一種“法”的學習方法。法條,作為制定法,不可避免的受立法者的'思想的影響。在現階段,我國的法律還處在一定的不穩定階段,法律的修改乃至廢止都是常有的事。先不論是否有能力把紛繁複雜的法律條文全部背下,就算今天背下了,明天他又改了。這顯然是最不經濟、最不科學的學習方法。這種學習方法不可能帶領學習者進入法學殿堂。

與之相反的,是學習法學的理論觀點、邏輯思想、理念和精神。這裡的所謂“學習”指的是思考、理解、探索,而不是傳統的老師對學生的填鴨試的灌輸。

如何思考?如何理解?如何探索?我的方法就是“我認為”。

所謂“我認為”就是在遇到問題時,甚至是在一開始學習一個知識點之前,可以不要接觸該知識點的有關法律條文。而是運用自己已經掌握的知識、依照自己的良心、自己的善惡觀,哪怕是評介最基本的“欠債還錢”“殺人償命”的最樸素的法律意識來做出自己的判斷。

在形成自己的觀點後,再去對照有關法條、教科書。如果一致,OK,說明這個知識點很簡單,憑藉自己已由的知識完全可以推斷出來。該法條的立法者也不過是在重複你剛才的思維,這樣的立法你也能完成。不必再去刻意記憶。

法學是一門理論性和實際行均要求很強的學科.在掌握紮實的理論知識的同時,要能夠帶到生活中。將理論聯絡實際總結出一套屬於自己但又不違背法學原則的道理.對於理論知識的掌握就不用說了吧。熟練背記應該掌握的書面知識,並能聯合抽象性與其他分類知識適當嫁接。有了牢固的理論體系,就要實現第二次飛躍,把理論帶到實踐中。

一個星期的實習經歷已經過去了,現在想起來當事的情景還是歷歷在目,既有老師的循循善誘,也有自己的懵懵懂懂、不知所措。所幸的是:這一個星期沒有白白的流失,我學到很多,也收穫很多,雖然有的時候感覺很累,但是很幸福,正所謂沒有人能隨隨便便成功。不管結果如何,我經過了就無悔!好多話要說,好多東西想寫,可是千言萬語不過是那句話,實習真的是對我的一次鍛鍊,也讓我更堅定了學好法律的決心。最後謝謝老師給我們一次實習的機會,讓我們在實習中漸漸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