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卡辦理4大攻略
上海社保卡辦理攻略
一、辦事所需手續、材料及相關檔案
1、居民身份證;
2、居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二、收費標準
根據上海市財政局、物價局《關於同意收取社會保障卡工本費的覆函》(滬財綜(2000)9號、滬價行(2000)052號)檔案,規定收費標準為每張50元;但對首次申領的居民一律減半收取工本費即:每張25元。
三、辦事程式
1、申領
符合社會保障卡申領條件的市民,可以透過電話向服務站預約或者直接前往服務站申領社會保障卡。
(1)電話預約申領:
①申請人進行電話預約時,應當將本人的公民身份號碼和姓名告知服務站; ②服務站透過市級資訊交換平臺從市資訊服務中心下載申請人的相關資訊;
③經確認,下載資訊與申請人電話提供資訊一致的,服務站應當與申請人約定正式申領的時間。如市資訊服務中心共享資料庫無申請人的相關資訊時,服務站應當告知申請人辦理戶籍登記手續後再行申領。 (2)直接申領:
①申請人直接前往服務站申領時,服務站應當核實申請人填寫的《上海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的相關 內容與申請人交驗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的資訊一致。 ②透過市級資訊交換平臺從市資訊服務中心下載申請人的相關資訊。 ③經確認,下載資訊與申請人書面填寫資訊一致的,服務站應當受理申領。 (3)異常處理:
①下載資訊與申請人電話提供資訊、書面填寫資訊以及各類有效證件載明的資訊不一致時,服務站應當暫緩受理申領,並告知申請人暫緩受理的原因和恢復受理途徑,同時將資訊不一致的情況通知市資訊服務中心。
②申請人居民身份證上的公民身份號碼、姓名與居民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的資訊不一致時,服務站應當告 知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警署),按戶籍管理規定更正資訊後再行申領。
③市資訊服務中心共享資料庫無申請人的相關資訊時,服務站應當告知申請人辦理戶籍登記手續後再行申領;
2、領卡
(1)申請人收到領取社會保障卡的.通知後,應當憑本人的居民身份證領取。
(2)委託代領社會保障卡的,應當出具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書面委託書、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和被委託人 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
(3)領取通知發出30日後申請人仍未領取的,服務站應當將有關滯領資訊傳送至市資訊服務中心。
四、辦事時限
服務站受理申領後,應當及時將有關申領資訊傳送至市資訊服務中心。如逾時未傳送,申請人可向投訴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