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填報志願時間
一、填報志願時間安排
我省今年高考各批次志願均安排在6月27日00:00至7月2日18:00之間填報。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透過網上填報志願系統填報志願,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6月27日00:00至6月28日12:00,填報特殊型別招生本科院校(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和公安院校本科定向志願。
6月29日00:00至7月2日18:00,填報體育、藝術類本科、專科各批次志願,文史、理工類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高職(專科)等各批次志願。
二、錄取批次順序
(一)體育、藝術類錄取批次順序為:⑴第一批本科院校→⑵第一批本科少數民族預科→⑶第二批本科院校→⑷第三批本科院校→⑸兼報的文、理類本科院校志願→⑹體育藝術高職(專科)院校→⑺兼報的文、理高職(專科)院校。
(二)文史、理工類錄取批次順序為:⑴公安院校本科定向→⑵提前批本科院校→⑶貧困地區專項計劃→⑷特殊型別招生本科院校(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農村學生單獨招生)→⑸第一批本科院校→⑹第一批本科少數民族預科→⑺第二批本科免費師範生院校→⑻第二批本科農村學生專項計劃院校→⑼第二批本科院校→⑽第二批本科民漢雙語少數民族預科→⑾第二批本科少數民族預科⑿第三批本科院校→⒀第三批本科少數民族預科→⒁提前批高職(專科)院校→⒂高職(專科)院校→⒃高職(專科)少數民族預科。
(三)中職單報類錄取批次順序為:⑴中職單報本科院校→⑵中職單報高職(專科)院校。
三、志願設定
各科類、各批次志願設定見附件紙質樣表。
四、平行志願投檔要求
平行志願實行一次性投檔的辦法。投檔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投檔時首先按考生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報的每個平行志願順序依次進行檢索,投檔比例可徵求招生院校意見,原則上按招生計劃10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檔案。
文理科平行志願投檔時,合計總分相同考生排序規則為:當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具有我省2015屆普通高中學籍並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有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學業水平考試總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總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合計分從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數,按考生文(理)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數,則按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順序進行排序,即先看語文,若分數相同,則再看數學。其他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按考生高考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合計分從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數,按考生文(理)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數,則按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順序進行排序,即先看語文,若分數相同,則再看數學。
體育類平行志願投檔時,先按綜合分(文化分÷2+專業分)從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綜合分相同,專業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專業分再相同,則按文(理)科考生排序方式進行排序。
五、填報志願有關要求
(一)體育、藝術類招生
1.考生參加體育專業考試,其文化、專業考試和綜合成績達到相應本、專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可填報相應的體育類院校(專業)。
2.今年,體育類院校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填報志願時,請考生仔細閱讀填報院校的.招生章程(考生可在招生院校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網查詢),瞭解招生院校對身高、視力、文化成績等的要求。
3.參加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或學校單獨組織的藝術專業考試併合格的考生,可報考藝術類院校(專業)。
(1)全省藝術統考專業合格的考生可報考:①省內院校相關同類專業;②認可我省統考專業成績的省外院校相關同類專業。
(2)報考非全省藝術統考專業的考生,可直接填報專業考試合格的院校(專業),也可填報認可該校專業考試成績的其他藝術類院校(專業)。
(3)報考在我省無指定招生計劃院校(專業)的藝術類考生,其志願填報在“藝術第一批本科院校”欄內。
4.填報體育、藝術類本科志願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類志願。
5. 我省音樂類專業統考。音樂類招生專業主要有:(1)音樂學、(2)音樂學(聲樂、鍵盤、管絃、民樂、作曲及少數民族特色等小方向)、(3)音樂表演、(4)音樂表演(聲樂、鍵盤、管絃、民樂、作曲及少數民族特色等小方向)。認可我省音樂類統考成績,音樂學、音樂表演按統考成績(不分小方向)投檔;認可我省音樂類統考器樂成績,音樂學、音樂表演按統考器樂成績(不分器樂小方向)投檔;認可我省統考聲樂、鍵盤、管絃、民樂、作曲及少數民族特色等小方向成績,音樂學(聲樂、鍵盤、管絃、民樂、作曲及少數民族特色等小方向)和音樂表演(聲樂、鍵盤、管絃、民樂、作曲及少數民族特色等小方向)按統考小方向成績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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