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徐州中考市區中考招生政策解讀
錄取辦法
1.四星級高中的錄取分為三個步驟。
第一步,從A志願報考的所有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各“有指標生計劃的四星級高中”統招計劃數50%的統招生(簡稱A志願統招生),確定“有指標生計劃的四星級高中”的“A志願投檔線”。
第二步,從A志願報考且未被錄取的考生中,在“A志願投檔線”下,根據各初中學校分配的指標生計劃數,在該校享受指標生待遇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校指標生加分考生名單,並對這部分考生成績加40分,作為錄取指標生志願(A志願)時的分數(錄取B、C志願時不加分)。
第三步,將所有填報高中第一階段學校志願且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照“遵循志願、分數優先”的平行志願投檔原則,按1:1進行投檔並錄取,產生各校的平行志願投檔線。
考生的理化實驗考查不合格或綜合素質評價有一項不合格或為C等(含)以下的`,或地理生物考查為C等(含)以下的不得錄取到四星級高中。
2.其它普通高中的錄取辦法是在普通高中的最低錄取控制線上綜合考慮考生填報的平行志願,根據“遵循志願、分數優先”的平行志願投檔原則按招生計劃的1:1進行投檔和錄取。理化實驗考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被三星級(含)以上普通高中錄取。地理、生物考查成績均在C等(含)以上的考生方可被普通高中錄取。
3.經批准實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須將自主招生的招生章程(報名條件、選拔方案、錄取辦法等)提前向社會公佈,並提前將擬自主招生的考生名單上報市招辦進行公示,由市招辦根據中考成績擇優錄取。
4.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的錄取辦法根據市教育局有關檔案實施。
5.師範院校、中職-本科3+4分段培養學校、中職-高職3+3分段培養學校、五年制高職、中專學校、技工學校的錄取辦法。
根據招生計劃、考生成績或省市相關檔案要求劃定各批次學校的最低控制線,在控制線上根據考生志願按招生計劃的1:1投檔,由招生學校擇優錄取。
省農林廳所屬8所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省文化廳所屬8所藝術學校、南京體育學院職業技術學院、南京藝術學院附屬中等藝術學校和省藝術中專校的藝術表演專業,由省教育考試院分別與省農林廳、省文化廳及省體育局統一組織,提前單獨錄取。其它外省市的藝術學校在我市招生,必須到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安排招生。
6.職業學校的補充錄取。
在集中錄取時未完成招生計劃的職業學校,由招生學校自行組織生源,在規定時間內到市招辦辦理補充錄取手續,補充錄取時不得錄取已被其它學校錄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