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2017年中考錄取辦法
1、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德陽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統一制定錄取辦法,統一設定錄取場,統一實施錄取。
2、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批次
提前批: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班經招生學校考核合格後上報市教育局稽核認定,於提前批次統一錄取。單報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在完成初中學業畢業後,由市教育局統一錄取(錄取辦法另文下發)。
第一批:宏志班、定向生、特長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
第二批:全市所有普通高中。
第三批:普通高中調劑錄取、中等職業學校(非提前批次)錄取。
3、出檔規則
(1)出檔物件:填報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為“C”等及以上的方可出檔;填報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無限制出檔。
(2)出檔依據:依照各學校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按1:1的比例出檔。
(3)出檔排序辦法:從以下第①條開始順次排序,如有兩名及以上考生的.排序相同,則順次向下一條檢索,直至區分出排序先後。
①考生總分名次排序;
②考生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合計的名次排序;
③考生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成績合計的名次排序。
4、招生學校錄取
(1)提前批錄取
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班、單報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
(2)第一批錄取
宏志班、特長生、定向生的錄取:嚴格按照市教育局稽核認定的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名冊,根據招生計劃和出檔規則以1:1比例出檔、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錄取: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按投檔規則以1:1比例出檔、稽核、錄取。
(3)第二批錄取
限定省級以上示範高中錄取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在B等及以上、其他高中錄取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在C等及以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總分等級為C2等及以上的考生。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按投檔規則以1:1比例出檔、稽核、錄取。
第一次出檔按一、二、三平行志願(10分差)投檔後,未滿額,由四、五平行志願補充。在各批次錄取過程中,以1:1比例投檔滿額的學校,如有退檔,按“退1補1”原則補投考生檔案。
(4)調劑錄取
8月30日前結束所有的退檔、指令性計劃補錄和指導性計劃的錄取工作,調劑錄取工作另行通知。
(5)擇校生錄取
擇校生的報名錄取在指令性計劃錄取結束後進行,具體程式是:①報名登記。考生憑準考證到意向高中學校報名,高中學校查詢成績並對符合條件的考生予以報名登記。②統一稽核。高中學校對報名登記的擇校生統一造冊(見附件10),上報基教科稽核認定。③錄取註冊。招生學校按稽核透過名單通知考生並開展錄取工作,待招生工作全面結束後完成學籍註冊。招生指令性計劃未完成前不得進行擇校生錄取,統一稽核時間為7月30日前。
5、德陽市普通高中新生錄取通知書由市教育局統一印製,並加蓋“德陽市教育局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專用章”和各招生學校的錄取專用章方能生效。五年制高職學校及三年制中職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按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發放。
6、德陽市高中階段學校新生名冊由各普通高中學校統一填寫,交縣(市、區)教育局彙總初審,於7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教科稽核,錄取名冊與高中階段學校新生學籍註冊掛鉤,未經統一錄取並透過稽核的學生不予註冊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