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資產管理制度
小學資產管理制度
雙陽中心小學財產管理暫行規定
為加強本校財產管理,確保各類財產的有效使用,使財產的購置、保管、呼叫、報損等環節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秉著勤儉辦學的精神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上級相關管理檔案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財產管理細則
(一)學校的財產管理工作,由校長主管,總務處具體負責。
(二)財產管理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採購物品的登記、編號、保管工作,要做到帳物相符,每年清點一次。
(三)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採購、驗收、報銷手續,經保管員和使用部門按實物、發票登記後方可使用。
(四)價值200元以上固定資產確係使用年久,又無法修復使用的,要辦理報廢手續,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經總務處核實簽署意見後,主管校長批准。
(五)總務處配合教務處、少先隊、班主任,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表揚好人好事,對故意損壞公物的學生要進行嚴肅處理。
(六)學校的教學裝置、實驗儀器、圖書等實行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1、教室財產的管理辦法:
①由班主任負責對班級財產的管理、登記;
②課桌椅實行學生責任制,誰損壞誰賠償原則;
③實物展示臺由班級負責管理,班主任總負責;
④若班主任調換,要做好交接手續;
⑤發現受損或被盜現象要及時向總務處彙報;
小學資產管理制度
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xx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範圍和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價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價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裝置儀器、交通丁具、傢俱用具等。單位價值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在的大批同類物資,不屬於固定資產,由學校加強實物管理。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房屋和建築物、交通工具、通用裝置、專用裝置、圖書、文物和陳列品、其他固定資產七類。
二、固定資產管理的工作職責
(一)校長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校長對我校國有資產管理負完全責任。嚴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證財產安全完整是校長任職期內重要的經濟職責,也是審計和考評的重要指標。
2、固定資產管理是學校重要的經濟崗位,校長當任用德才兼備、認真負責、具有一定專業基礎的管理人員,不得聘臨時工擔任保管員。
3、組織建立有效的內部財產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工作程式和紀律要求,並有正常途徑瞭解上述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相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以保證其管理意圖的實施。
4、協調、處理財產管理的重要問題,處罰或處分違規違紀、翫忽職守的有關責任人。
5、校長可以親自主管財產管理工作,也可以書面授權其他負責人代理行使該管理職責,但應當對其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
(二)總務主任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總務主任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組織管理責任。
2、在校長授權的範圍內積極主動做好固定資產的計劃、購建、驗收、分配使用、維護、清查、報廢等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3、擬訂有關制度、職責許可權、工作程式和紀律要求,執行制度及規程。
4、建議任用認真負責並具有專業基礎的財產管理人員並指導其工作。
5、經常檢查單位財產管理各方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彙報,對單位財產負具體組織和管理的責任。
6、校長授權的其他管理職責。
(三)報賬會計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l、按規定及時做好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報銷工作,對入賬財產的驗收、領用、調撥、盤點等單據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告知財產管理員糾正。
2、每年十一月份為單位的財產清查月,在財產清查中,報賬會計負責與財產保管人員進行賬賬相符的核對工作,指導財產管理人員編制賬賬、賬實核對單。特別是協助保管員做好與會計核算中心主管會計的對賬工作。
3、單位負責人授權的其他財產管理和監督職責。
(四)財產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
1、財產保管員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具體責任。
2、負責財產實物賬、實物管理單據、卡片的建立、填寫和登記,使用統一的財產管理軟體,編制有關資產報表,做好財產的驗收、入庫分配使用、清查、報廢等工作。
3、妥善保管庫存財產,堆放有序,防止黴爛變質,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定期檢查各部門財產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彙報。
4、執行分發制度,對部門和個人領用的財物,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5、每年十一月份進行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工作,與會計對賬,編制賬賬、賬實核對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有特別需要時隨時進行清查盤點。
6、根據有關轉賬通知書或接受捐贈證明書等,做好實物清點和入賬。
7、總務主任授權的其他財產管理職責。
三、使用部門和使用人員的財產管理責任
1、財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責,也可以指定人員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的領用、保管和維護工作。
2、使用部門和使用人員領用固定資產時應辦理手續,發現固定資產閒置、損壞、丟失、被盜時及時通知總務部門。
3、協助固定資產清查盤點,使用人員調離崗位前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四、建賬建制
1、由於固定資產種類繁多、變動頻繁,學校使用計算機軟體進行財產管理,建立電子實物賬,進行全面、動態管理。
2、計算機軟體的固定資產標準和分類應符合國家標準,錄入單(含驗收、領用單)、調撥單、盈虧報告單、報廢登出單、裝置標籤等單據上所列專案和內容應填寫齊全、簽名完整。
3、按主管部門要求,定期上報固定資產報表。
五、固定資產的購建(含調入、受贈和盤盈)、驗收及領用
1、入賬流程。凡是固定資產入賬,先由保管員填制錄入單或驗收單,再由報賬會計連同發票送核算中心報賬。
2、單位有償調入、購入、無償調入、自制、接受捐贈以及盤盈的固定資產,由總務部門負責組織驗收。其中,技術性較強的儀器裝置和工程,除根據合同、發票進行實物數量驗收外,還應會同技術部門、使用部門對照使用說明檢驗技術性能和產品質量,如發現技術性能、產品質量、數量及規格型號與合同不符,資料不全等應及時向有關單位聯絡解決。裝置到貨驗收後,及時安裝、除錯、投入使用發現問題必須在索賠期內抓緊辦理。
3、對購建、無償調入、接受捐贈以及盤盈的固定資產,財產保管員驗收時應填制“錄入單(代驗收、領用單)單”一式三份。財務機構、使用部門、保管員各留一份。購建的固定資產按照購建成本入賬,無償調入、接受捐贈和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市場價值或重置價值估價入賬。
4、貴重裝置如空調機、電腦、印表機、電教裝置等應於驗收入賬後,製作“裝置標籤”貼上於每件裝置之上,安裝與使用時注意保護裝置標籤。
5、領用固定資產按照“使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籤審————財產保管員調查————總務部門負責人審批”的程式辦理領用手續。領用貴重固定資產還需經過單位負責人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