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處方藥是什麼意思和標誌
非處方藥是指為方便公眾用藥,在保證用藥安全的前提下,經國家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或審定後,不需要醫師或其它醫療專業人員開寫處方即可購買的藥品,一般公眾憑自我判斷,按照藥品標籤及使用說明就可自行使用。下面是pincai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OTC--Over The Counter--是非處方藥的標誌。藥品根據它們的安全性分為處方藥(Prescription Drug)和非處方藥(注:英文稱為OTC[Over-the-Counter] Drug)。
簡介
非處方藥是指為方便公眾用藥,在保證用藥安全的前提下,經國家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或審定後,不需要醫師或其他醫療專業人員開寫處方即可購買的藥品,一般公眾憑自我判斷,按照藥品標籤及使用說明就可自行使用。
它的英文OTC是OverTheCounter的縮寫,在美國稱之為“可在櫃檯上買到的藥物”。 由於非處方藥可不需醫師指導自行服用,所以非處方藥一般具有安全、有效、價廉、方便的特點。
這些藥物大都用於多發病常見病的自行診治,如感冒、咳嗽、消化不良、頭痛、發熱等。中國非處方藥的包裝標籤、使用說明書中都有標註了警示語,明確規定藥物的使用時間、療程,並強調指出“如症狀未緩解或消失應向醫師諮詢”。中國第一批非處方藥西藥為23類165個品種,中成藥有160個品種,但每個品種的藥物都含有不同的劑型。
定義
非處方藥在中國衛生部醫政部是這樣定義的:它是消費者可不經過醫生處方,直接從藥房或藥店購買的藥品,而且是不在醫療專業人員指導下就能安全使用的藥品。
由來
非處方藥由處方藥轉變而來,是經過長期應用、確認有療效、質量穩定、非醫療專業人員也能安全使用的藥物。處方藥係指經過醫生處方才能從藥房或藥店獲取並要在醫生監控或指導下使用的藥物。國外常用的術語有:PrescriptionDrug,Ethical(Ethic)Drug,LegendDrug(美國用),簡稱R。R表示醫生須取用其藥,這在處方左上角常可見到。一般來說剛上市,需要進一步觀察的新藥、可產生依賴性的某些藥物等,大都屬於處方藥。
分類
在中國大陸非處方藥分為甲類非處方藥和乙類非處方藥兩種,分別使用紅色和綠色的“OTC”標誌(甲類非處方藥:紅色OTC;乙類非處方藥:綠色OTC)。
甲類、乙類非處方藥標識
甲類、乙類非處方藥標識
甲類非處方藥不須醫生處方就可以購買和出售,但必須在藥店出售,並在藥師指導下使用;乙類非處方藥有著長期安全使用的記錄,可以像普通商品一樣在超市、雜貨店直接出售。
無論甲類非處方藥還是乙類非處方藥,在經過審批之後都可以在大眾媒體上釋出商業廣告,這在處方藥是絕對不可以的。
用途
非處方藥有時與處方藥有一定的交叉,即有的藥以某一種用途使用時是非處方藥,做另一種用途使用的時候則是處方藥,如制酸藥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作為處方藥可用於胃、十二指腸潰瘍、上消化道出血等症,作為非處方藥,則只能用於胃酸過多等症狀,服用一週。
反應
任何藥物都有毒副作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非處方藥物較為安全,也是相對而言的。如果病因不明,病情不清,則以不用非處方藥物為好。若用藥後不見效或有病情加重跡象,甚至出現皮疹、瘙癢、高熱、哮喘以及其他異常現象,應立即停藥,去醫院診治。
劃分
專業領域比較公認的劃分非處方藥的標準有如下幾條:
1、說明書通俗易懂,患者可以按照說明書安全用藥
2、適應症為可以自我診斷的疾病,療效迅速並可為患者自身察覺
3、能緩解疾病的初始症狀或延緩病情進展
4、適應症範圍有一定限度
5、不含有毒性或產生依賴的成分,不良反應少,無蓄積,不會引發耐藥
6、貯存穩定
管理
非處方藥需要管理,而且這種管理責任不僅僅是國家職能部門的事情,它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否則有違藥品分類管理的初衷,對人民的身體健康也起不到積極的作用。
中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甲乙兩類otc都可以在藥店購買,但乙類非處方藥安全性更高。乙類非處方藥除了可以在藥店出售外,還可以在超市、賓館、百貨商店等處銷售。由於中國建立藥品分類管理制度不久,故乙類非處方藥暫不實行,根據國家規定全部按甲類非處方藥管理。因此,服用非處方藥一定不能隨意,最好提前諮詢醫生。
2012年9月,據中國國內媒體報道,主管藥品廣告審查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醞釀修訂《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而修訂方向是禁止非處方藥在大眾媒體上釋出廣告,只能在指定的專業媒體上釋出廣告。該訊息一出便引起了國內醫藥市場紛紛討論,若藥監局真頒佈此條例,將對OTC企業帶來衝擊。
美國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實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的國家,1938年美國頒佈聯邦食品和藥品管理條例,首次提出了“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概念。1951年頒佈了Durham-HumphreyAmendment修正案,明確了非處方藥的分類標準。目前美國對非處方藥實施管理的機構是FDA下設的OTC管理機構。美國登記在案的OTC共有350000種。
辨別
1、品牌、標識物、標籤及含有OTC指導的用語
在國際上,非處方藥在品牌和標識物上有著自己獨特的象徵,如品牌應盡力統一,同時重視不斷創新的提高知名度,以便在連鎖店銷售,同時也以品牌作為保護自己產品的'措施。標識物應能明顯區分該藥是作為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使用,如美國的處方藥均要註明“聯邦法規定無醫生處方禁止調配”(FederalLawProhibitsDispensingWithoutPrescription),而非處方藥標籤上應有“適應的用藥指導”(AdequateDirectionforuse),英國、德國、日本等國也有類似的字樣或標識。標籤應以正常人能理解的文字表述,甚至加以圖解,以便消費者憑標籤便能正確使用非處方藥。
美國食品與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非處方藥標籤的有7項內容:(1)產品名稱;(2)生產商、包裝商或分發商的名稱、地址;(3)包裝內容物;(4)所有有效成份的INN(國際非專利藥物通用名)名稱;(5)某些其它組分如乙醇、生物鹼等的含量;(6)保護消費者的注意事項及忠告性內容;(7)安全、正確使用該藥品適當的用藥指導。
因此,人們在識別非處方藥時一般可從其品牌、標識物、標籤及含有OTC指導的用語中得以辯認。?
2、處方藥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進行廣告宣傳
世界上的所有實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的國家均嚴格規定處方藥不得對公眾做廣告宣傳,但允許其產品資訊在醫學工業學術雜誌上傳播。中國規定:“處方藥只准在專業性醫藥報刊進行廣告宣傳,非處方藥經審批可以在大眾傳播媒介進行廣告宣傳。”而其他國家對非處方藥面向公眾做廣告的限制也各有不同,如美國、英國、德國、紐西蘭等國允許非處方藥廣告,而義大利、西班牙、法國等對可報銷的非處方藥及使用處方藥品牌的非處方藥不允許做廣告,除此以外的非處方藥則需有認可證書方可做廣告。近來,美國食品與藥品監督管理局允許處方藥做電視廣告,但必須有"該藥在醫生或藥師指導下"的用語。3、關注非處方藥目錄變化
非處方藥規定實施後並非是一成不變的,每隔3~5年還要進行一次再評價,推陳出新,優勝劣汰,確保OTC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隨著醫藥科技的發展,新藥大量上市,對每一種OTC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入,有的處方藥不太可能成為非處方藥,但經過改變劑型或減小規格劑量後也可能變成OTC,也就是說把那些效能更優良,更安全有效的非處方藥增補進去,淘汰一部分過時的非處方藥,如目前世界OTC的主要類別有以下6種:解熱鎮痛藥、鎮咳抗感冒藥、消化系統藥、面板病用藥、滋補藥、維生素、微量元素及新增劑。而下列幾類藥物可能經轉換後上市成為OTC:止喘藥,口服避孕藥,肌肉鬆弛藥,心血管藥(不包括鈣拮抗劑)和抗感染藥。
錯誤使用
1、“老毛病”現象
某些患者憑著自我感覺不適,或個別明顯體徵,自我判斷是“老毛病”,便不加思索選用過去曾用的某藥。如此這樣反覆選用某藥,將會造成一些不利因素。如:(1)有可能因某種藥的多次反覆使用,而產生藥源性疾病。而且老毛病復發,其誘發因素並非相同,某些臨床體徵並非完全一致,原來所用藥物也難以兼治新出現的併發體徵。(2)反覆長期使用某種藥極易產生耐藥性,使某藥用量要加大,但效果並不隹,毒副作用反而增強,導致病情惡化。
2、隨意增減藥物用量
有些病人用藥不能按時定量,療程不分長短,忘服、漏服、亂服現象時有發生。究其原因:有的病情稍有好轉,不適感覺明顯減輕時,就不想再用藥;有的因工作忙或其他原因,用藥不便而忘服;有的為治病心切,急於求成而亂服,使用劑量隨意加大,或在短時間內頻繁更換品種,這種不規範用藥,尤其是抗生素類藥物,易導致耐藥菌種增多,二重感染等,使病情複雜化,給治療帶來困難。因此,使用非處方藥,應該參照藥物說明書上的規定,嚴格掌握用量和療程,這樣才能保證用藥安全有效。
3、自診不明,模仿他人用藥
有的病人自診不明確,感到某種疾病症狀與他人相似,就模仿他人用藥,卻忽視了一人會有多種疾病共存,同一種疾病會有多種症狀同時出現的可能性,即使疾病相同,人與人之間還存在個體差異和不同誘發因素等。如常見的細菌性肺炎,共同的臨床表現為發熱、咳嗽、
咯痰、胸痛、白細胞數增高等,按病因不同,可分為鏈球菌性肺炎、金黃色葡萄球菌性肺炎、綠膿杆核菌性肺炎等,根據其致病菌種,症狀性質、急緩程度等不同情況,所用藥物也就必然不同;還應該注意到同一藥物對於不同的病人會產生不同的效果。因此,要因病、因人科學地使用非處方藥物,才能達到預期的療效。4、多藥並用
一部分醫患雙方都有這種心態,對一時難以確診的疾病,採取多藥並用,認為可達到防治兼顧,事實上無指徵的多藥並用,必定會攪亂人體正常防禦功能,易引起藥物與藥物、藥物與機體之間的相互作用,不良反應發生率明顯增高,有時會產生併發症使病情加重,有時會掩蓋病情症狀,延誤對疾病準確診斷和治療的機會。所以對可用可不用的藥物不要用,能用單一藥物就不宜多藥並用。
5、家庭藥品久備不常用現象
有些人為備急用,總是多買些藥作為家庭備用藥,以便偶爾用之。由於患者缺乏對藥物基本知識的瞭解以及家庭儲存條件的限制,不能按藥物的特性加以貯存保管,有些藥物因吸潮、黴變、過期而造成浪費。因此家庭用藥不宜久備,不宜多備,在保管上要按照藥物的理化性質,採取避光、防溼、低溫、密閉等相應措施,經常檢視、更換、確保家庭備用藥品的質量。
為提高自我保健能力,提倡建立自我保健用藥記錄卡,詳細記錄健康狀況、所生疾病發展過程、所用藥品名稱、用法用量、以及用藥前後變化情況等內容,作為自身保健檔案資料,透過這樣不斷對比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對科學、合理使用非處方藥物、提高健康素質將會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必備知識
1、非處方藥在現實社會中的作用
非處方藥的出現大大促進了自我藥療的發展,並在現實生活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①無需醫生診治即可進行防治,方便及時;
②防止藥物濫用,促進合理用藥;
③促進目前醫療條件尚不發達地區的衛生保健事業,為落實“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創造良好條件;
④推動醫療制度的改革,為加速實施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奠定基礎;
⑤有利於提高群眾自我保健、自我藥療的意識,減少醫院壓力;
⑥有利於提高上市藥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用藥安全。
2、正確使用非處方藥
俗話說“是藥三分毒”,非處方藥雖然是經過醫藥學專家的嚴格遴選,並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但它們仍然是藥品,因此,在使用時同樣要十分謹慎,切實注意下述幾點:
①透過各種渠道,充實、提高個人的用藥知識,作為自我藥療的基礎,便於小病的自我判斷。
②正確選用有國家統一的標識的非處方藥。
③仔細閱讀標籤說明書,瞭解其適應症,注意事項及不良反應。
④認真檢查所選藥品有無批准文號及非處方藥“登記證書編號”。
⑤注意藥品的內外包裝是否有破損及有效期。
⑥嚴格按說明書用藥,不得擅自超量、超時使用,若有疑問要向醫師諮詢。
⑦按要求貯藏藥品,放置於小兒不可觸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