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汽車交通新規定
據悉,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落實全面記分工作。全省所有地區,所有車輛,所有交通違法行為應記必記。在2017年1月1日之前產生但未處理的交通違法,以及從2017年1月1日起產生的交通違法,將按照新政策進行記分!
簡單點說就是:
所有的交通違法行為都得扣分處理
1、新政策的重點在於:全面記分
有些車主可能不解:不是所有要扣分的'違章都必須扣分嗎?還分全不全面?
現階段:有一些違章,雖然表面寫著扣X分,罰XXX元,但在處理的時候,並不執行扣分。
2017年開始,這些不執行扣分的違章,全部真的要扣分!
2、新政策對我有什麼影響?
2017年前產生的不執行扣分違章,到了1月1日後處理,也全部執行扣分!
這個新政還要算舊賬!不僅新產生的違章執行扣分,連未處理舊違章也要執行扣分
3、我該怎麼辦?
馬上查有沒有免扣分的違章,有的話,抓緊處理了。
以下6種最常見的車主的違章記錄,以前可能不執行扣分的,但1月1日後執行扣分違章型別,各位車主可不要掉以輕心!
4、還有什麼其他變化?
所謂全面記分,實際包含3個全面:
所有地區,所有車輛,所有交通違法行為
變化一
原來:只有廣州、深圳和東莞實現全面記分
現在:全省所有地區都實現全面記分
變化二
原來:危運車、中重型貨車、計程車等全面記分
現在:所有車輛一律全面記分
變化三
原來:嚴重違法行為全面記分
現在:所有法規必須扣分的違章,100%全面扣分
總之就是:
所有車輛,只要按照法規必須扣分的違章,不論在廣東哪兒發生,處理時100%扣分,不能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