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命》讀後感精選3篇
導語:生命是多麼的神聖,多麼的寶貴。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著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甚至有人因為那麼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棄,一生都碌碌無為。以下是pincai小編整理的《熱愛生命》讀後感精選3篇,歡迎閱讀參考。
《熱愛生命》讀後感800字
《熱愛生命》的作者是美國人傑克·倫敦。他一生寫了150多篇短篇小說、19篇長篇小說。《熱愛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熱愛生命》主要寫了兩個淘金者,在加拿大北部地區淘到了金子,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但這時,我們的故事便開始了一個淘金者,甩下了另一個淘金者獨自離去,而那個被甩掉的人沒有糧食,只有毯子、水罐、火柴,一杆沒有子彈的槍,而且還扭傷了腳。這位淘金者知道有一個地方有食物與子彈,於是他便在頭腦中形成了一個印象我知道哪裡有食物。但是,不幸的是,他需要走好幾天的路程,現在他身上沒有一點可以吃的東西。於是他就“覓食”,找到了一種特別苦辣而又難吃的小漿果儘管不好吃,但他必須吃。可是情況一天比一天糟糕,他連漿果也找不到了。
於是他只能去挖一些草與草根來充飢。功夫不負有心人,後來,他有時會抓到幾條小魚(只有他的小指頭那麼大!),還有一次竟然找到了一窩剛出殼的小雞他不分青紅皂白就像蛇一樣把小雞塞在了嘴裡。就這樣,他走出了山谷,但是外面的荒原更加危險狼群,還有熊(不過它們都沒有見過人)有一次,他還與一頭熊正面相對(不過那隻熊最後被被他的勇氣嚇跑了)。他有時會碰上一堆枯骨那是狼吃剩的馴鹿骨頭他也會拿起一根來瘋狂的嚼,嚼不動就用石頭砸碎……他千辛萬苦地來到了海邊,最終被一艘科學考察船上的船員救起,帶了回去……
像這樣的情況,任何人,如果將那個淘金者換成任何人都會堅持不下去慢慢等著,直到死亡。而這位淘金者,他有著強烈的求生的意識,有著熱愛生命的本能而這些,使他一步一步的向生存進發,永不放棄的性格讓他一直沒有崩潰堅持到了最後一刻……
唯有熱愛生命,才能使生命永不枯竭。
《熱愛生命》讀後感1200字
今天,我在家中讀了一篇關於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熱愛生命》的這篇文章,透過一個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極圈內遇難後,被朋友拋棄以後,最終戰勝飢餓、恐懼、傷痛、以及病狼的威脅,依靠自己堅韌不屈、頑強的意志最終得救的事,表達出作者非常熱愛生命的情感。
這篇文章,讓我認識到生命的可貴,作者所要表達對生命的熱愛使我感觸頗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認為生命只不過是肉體包含的軀殼罷了,支配著人類的思想、意志、行動,而卻沒有認識到生命也是我們的一切,失去它就等於失去一切的一切。許多人都受著肉體的支配,如行屍走肉般生活在這個世界的暗處,受外界壓力、生存困惑著、煎熬著,折磨著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記生命的可貴。
在學習中,我通常認為學習只不過是為他人學習,而忘記了學習的本質,被動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學習是為自己的靈魂和生命更加充實,乃至於更加豐富精彩。時常想放棄學業,但是生命讓我繼續下去,不放棄追求科學的心理。
那些放棄生命的人們啊,在活著的時候,一味的追求肉體上的享樂,而忘記生命已向你發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毀滅、消亡。著名藝人張國榮、陳琳放棄他們寶貴的生命,有的因負重過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這些人都沒有看到自己軀殼下的靈魂,只被那簡單的理由而迷惑著,不懂得熱愛生命的人,就彷彿失去了靈魂,被那肉體和大腦支配著,從事著一些不被生命眷顧的事業。
還有,現在的青年人不顧生命的反對,吸菸、酗酒、賭博、吸毒等等一些陋習,摧殘著寶貴的生命,使生命千瘡百孔、腐爛不堪。而在夕陽紅中那些白髮蒼蒼的老人們,他們是多麼的熱愛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樂幸福,為別人著想,並且善良、和睦的`與別人生活,他們的生命是高尚的、純潔的,他們的心是晶瑩透亮,閃閃發光的。
熱愛生命是我們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們的肉體與靈魂充分結合並且昇華。每個人都要有著這樣的精神力量,這樣強大的力量會使我們像文章中堅韌不屈、頑強拼搏不放棄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樣,讓我們對待任何使我們產生放棄生命念頭的時候,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熱愛生命》讀後感1200字以上
“生命屬於每一個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是啊,生命是多麼的神聖,多麼的寶貴。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著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甚至有人因為那麼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棄,一生都碌碌無為。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著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
甚至到了最後,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樣飢餓不堪的病狼!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儘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鬥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透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著來到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這與現在社會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現在電視,網路,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麼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現在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說的主人公來是多麼的卑微啊。
即使一個人窮的什麼都沒有,那有什麼大不了的呢?還有生命啊。一個人身上最寶貴的東西不就是生命麼!生命有的時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卻又如此強大,強大得令人驚歎。這種力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荒野、野獸,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堅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還有生存的信念,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那麼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而這個小說最讓我記憶猶新的,卻是狠心丟棄腳受了傷的主人公的朋友--比爾。曾經是那樣的同甘共苦,卻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棄深厚的友情……那時候我很疑惑,生命難道真的那麼重要麼?難道真的為了生命,連愛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後來我發現: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親情,愛情,友情麼?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項,這樣的生命是沒有意義的。然而,比爾可能到死的時候,才會體會到這一點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體。而一那則代表著心靈。只有擁有偉大心靈,才能成為一個大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