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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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存管理方法:
第一條
存貨管理是企業財務管理中存貨資金總量和存貨資金運動的管理。為了降低企業存貨資金的佔用和加速存貨資金的週轉,保證存貨資產的安全,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工廠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存貨管理實行的會計政策是永續盤存制。即存貨實物量的運動應與相應的貨幣量同步進行。
第三條
工廠存貨管理的範圍。包括: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外購件、備件、包裝物、通用工具、低值易耗品、委託加工材料、外協作件、在製品、自制半成品、產成品及異地庫存等。
第四條
存貨管理的分工
供應部
──負責主管:根據全年的生產計劃及基期庫存情況編制特種紡織材料、有色金屬、黑色金屬、非金屬、化工油化塗料、燃料、包裝物、勞保用品、小五金等全年採購材料的計劃及制度計劃和管理工作;
──負責全廠材料倉庫及分庫的歸口管理工作;
──負責廢舊物資回收的管理工作;
──負責主管:通用工具、量具、刃具等的採購和管理工作;
──負責各分廠工具的歸口管理工作;
機動處
──負責主管:機動裝置縫紉備件修理用備件外購、自制和管理工作;生產經營部──負責主管:外協件、產品外
等歸口的管理工作;
──負責在製品、自制半成品的歸口管理工作;
──負責主管產成品的歸口管理工作;
運輸部
──負責主管:運輸裝置修理用備件、車用油料的歸口管理工作;
基建處
──負責主管:基建工程及維修材料的歸口採購管理工作。
第五條
存貨的計價
一、採用計劃價的存貨。包括:各類材料、外購件、備件、工具、包裝物以及自制半成品等。
(一)計劃價格的制定和管理(見基礎工作管理制度);
(二)採用計劃價核算,應相應計算價格差異。
工廠總分類核算為庫存材料(計劃價格)和材料價格差異。按規定:
1、價格差異應按月結轉;
2、價格差異的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輕易改變;
3、為保證差異計算的正確,必須每月逐筆核對外購材料報銷單與倉庫“入庫單”,將“材料已到,貨款未付”的“入庫單”彙總編制“暫估材料入帳,下月初再用,紅字憑證衝回”。
(三)採用計劃價存貨的實際成本計算:
1、凡生產經營用的存貨,其實際成本價均為不含稅價,相應制定的計劃價也不包含稅金;
2、外購的,按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消耗、入庫前加工、整理、挑選費用等;
3、自制的,按製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
二、採用實際成本計價的存貨包括:在製品和產成品。
(一)在製品計價及核算方法(見成本核算方法)
(二)產成品結轉按實際成本計價,結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不得隨意變動。
(三)自制半成品日常明細帳採用計劃價格核算,總分類帳按實際價格核算。
第六條
委託加工材料的核算和管理(不包括髮出材料按進銷處理的情況)
一、辦理委託加工材料的單位,必須簽訂委託加工合同,合同副本交財務;
二、委託加工的材料,出庫時必須辦理領料手續,並加蓋“委託加工材料”印章,完工後連同入庫單並加記“委託加工材料入庫”字樣,連同加工費一併辦理財務手續。必須制定消耗定額,按定額髮料。
三、委託加工完成交貨,原則上應按批結算,如連續批次加工,應定期結轉。具體結轉方法:
(一)按交貨計量單位與單位消耗定額比較,超定額消耗是降低定額消耗,按合同規定條款處理;(二)交貨付款必須有質檢部門出具的交驗合格憑證才予付款;(三)加工價格的確定,委託單位在簽定合同時應與工廠有關外協價格領導小組協商,未經財務部會籤,一旦造成損失由委託單位負責,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七條
存貨的購進發出與計量檢驗
一、存貨的採購由各存貨主管部門負責。
(一)存貨採購必須堅持“貨比三家、優質優價”的原則,實行“比質比價”,所定的採購合同、協議應向財務部提供副本;
(二)存貨採購支付計劃,納入貨幣收支計劃的年度月份計劃;
(三)存貨採購進廠(庫),經辦人員填列檢驗申請單(或入庫單),提交質檢部門計量驗收,出具質量檢驗合格證辦理入庫。
二、存貨入庫,領用單位填列領料單(或調撥單),經審批單位批准(審批單位應嚴格按定額或計劃發放,控制不合理消耗),倉庫保管員按單發料,在領料單或調撥單上蓋章(或簽字應籤全名);
三、非存貨管理單位或個人不得采購各類存貨,各類存貨單位也不得采購非主管範圍內的存貨。經存貨主管單位委託,或報經存貨主管單位同意購買者,其借款、入庫驗收等手續,仍應由存貨主管單位辦理。財務部稽核後,予以報銷。
第八條
存貨採購的借款、結算管理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工廠有限的資金流失為別單位使用,使工廠免遭不必要的損失。
一、借款方式
(一)現金支付(應符合現金管理制度);
(二)銀行匯票支付(分自帶與信匯);
(三)轉帳支票支付(借用支票,原則上一張未結清,不辦第二張),特殊情況經批准最多不超過二張;開具支票不得開“空白支票”,應填明對方單位及購貨限額及用途;
(四)電匯支付。
二、借付採購存貨款:
(一)凡貨未到,先付款的,按“預付帳款”作會計處理;
(二)凡貨已到,後付款的,按“應付帳款”作會計處理;
(三)凡貨款兩清的,按“材料採購”作會計處理;
(四)凡貨已到,尚未驗收入庫的,款未付的,按“暫估”作會計處理。
三、存貨採購的結算與報帳
(一)供貨單位持規定的'發票到廠結算
1、存貨主管單位根據購貨合同約定,進行審查無誤,並已辦理驗收手續的,至財務部辦理手續;
2、若符合合同約定,而未辦驗收手續,存貨主管單位認定付款,按“預付貨款”手續辦理付款手續;
3、供貨單位已發生“預付帳款”,在結算時應予先衝減預付款,然後支付其不足部分,如衝減後,還有餘款,財務部應督促存貨主管部門及時收回這部分預付款項。
上述報銷憑證,經財務部複核,發現差誤,財務有權拒付。
(二)存貨主管單位經辦人持發票結算,必須符合以下手續:
1、發票必須是合法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按規定填寫,不得塗改。
2、所購物資已辦理經檢驗簽章的入庫手續,附入庫單副聯;3、報銷憑證經主管單位領導審批;4、報銷金額在採購指標範圍內;
5、同時附送“比價審批單”;
四、存貨採購借款的管理
(一)直接從市場採購的存貨借款:
1、一般情況下,應堅持“當月借款,當月報帳”的原則,採購借款報銷週期,不超過一週,前周借款未清,後周借款予以限制。即採取前帳清一筆,後帳允許借一筆。
2、超過一個月以上不報帳的,財務部有權停止借款,並限期清帳,直至扣發責任人的工資。
3、財務部於月終5天內,發出口頭催報或書面催促報帳單;各存貨主管部門領導應親自過問,督促檢查。
(二)“預付帳款”的借款清理:
1、各存貨主管部門以及採購人員、財務應建立“預付貨款備查薄,及時處理款已付,貨拖延不交的事項;
2、對未結清的預付貨款,每季度由財務處清理一次,列出清單交存貨主管單位,並要求反饋不清的原因;
3、合同有特殊約定外,凡超過一年未結清的預付貨款,從第十三個月起,由財務部通知存貨主管單位。並以所付款項利率的扣發獎金;結清後,按扣款的80%返還,餘款作為利息損失的抵償。
第九條
存貨的清查盤點。
一、存貨主管部門應對所屬倉庫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作出規定,以保證每類存貨的收發、結存、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二、對倉庫存貨的收發、結存,堅持會計稽核制度;
三、按規定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存貨的全面清查盤點;
(一)財務部應在每年十一月作出年終清查實施方案,經批准下發實施;
(二)各存貨主管部門應組織力量,對每個倉庫進行全面清查、盤點;
(三)盤點結果與財務部相應地進行核對,每個倉庫填報盤盈、盤虧明細表,經本單位主要領導審查,報財務部彙總,報主管廠領導,經廠長批准,後作會計處理,同時各倉庫據以調帳;
(四)屬非正常的盤盈、盤虧,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視具體情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列入經濟責任考核。
第十條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