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個人年終獎納稅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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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個人年終獎納稅標準
年終獎什麼時候發?
年終獎作為老闆給員工不封頂的獎金。目前,我國法律對年終獎沒有強制性規定,年終獎的方法額度、時間、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一般是一月初發放。
年終獎納稅標準:
根據國稅局2005年釋出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年終獎金應繳稅計算標準為: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其中適用稅率為年終獎金除以12所對應的稅率及速算扣除數。具體如下:
比如月收入5000元,年終獎收入10000元(即14薪,年底多發兩個月工資),那麼年終獎所應繳納稅費為:10000*3%-0=300元(年終獎1萬元分攤到12個月,不足1500,故按最低稅率3%計算,同時速算扣除數為0元)。
平時領月薪時繳納個稅都是直接對應稅率計算,而年終獎則是將一次性獎金收入分攤至12個月計算稅率,這樣也就避免了一次性發放對應的稅率過高的問題。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個稅率優惠,一年裡只能用一次,多次發放,也只按一次計算。
而年終獎納稅其實是有盲點的,指的是某些年終獎區間,可能因為多拿一塊錢,而最後多繳幾千塊的稅,比如18001比18000元要多納稅1154.1元;54001元比54000元要多納稅4950.2元;108001元比108000元要多納稅4950.25元;420001元比420000元要多納稅19250.3元;660001元比660000元要多納稅30250.35元;960001元比960000元要多納稅88000.45元。所以說,年終獎雖是越多越好,但是有些“一塊錢”拿了不如不要。年終獎盲區具體區間即臨界值:
年終獎什麼時候發?年終納稅標準。年終獎作為一年中工作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工薪族日盼夜想的,所以,怎麼能讓那一塊錢,多繳幾千塊錢的稅呢?小夥伴在領年終獎時,可千萬要懂得舍掉那一塊錢。而現在小夥伴要做的就是努力工作,擴大年終獎基數,獲得年終大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