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終獎個稅怎麼算
計稅方法分兩種情況: 1、月工資超過35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出所對應的稅率,然後用獎金全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就是最終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年終個稅計算方法
計稅方法
2011年9月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對於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沒有做出調整,計稅方法分兩種情況: 1、月工資超過35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出所對應的稅率,然後用獎金全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就是最終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2、個人月工資不足3500元,這時需要將工資與全年一次性獎金相加後,減去3500元,得出的數額,再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的稅率,然後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多發少得
由於不同的稅率對應不同的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所以剛剛超過兩個稅率的臨界點就會發生“多給少拿”的情況。而年終獎18000元剛好是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一級稅率的臨界點,也就是說,超過18000元就要按照第二級稅率10%計稅。
比如A獲得的年終獎為18000元,B年終獎為18001元(假設兩者的月工資都高於3500元)。A的應納個稅計算方法是:18000/12=1500元,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為:3%、0,應納稅額=18000×3%-0=540元,稅後所得17460元。再看B,因為18001/12已經大於1500元,所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為:10%、105,應納稅額=18001×10%-105=1695.1元,稅後所得16305.9元,反而比A少收入1154.1元。
而最極端的情況,是年終獎960000元和960001元的情況,由於960001元意味著將對應最高階也就是45%的稅率,960000元對應稅率則是35%,結果,1元之差稅後所得反而減少87999.45元。
避開“縮水區”
經計算,從18001元到19283.33元,都是年終獎縮水區域,因為多發的獎金小於或等於因此而增加的稅額。而像這樣的縮水區域還不只一個,共有六個這樣的區間:
[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鑑於此,世盟財稅建議,發放年終獎應該儘量避開這些區域,避免因此而“多發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