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面試現場確認:浙江需攜帶材料
現場確認需攜帶的材料:
(一)在浙江省參加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2.透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右側“成績查詢”欄目下查詢到的考生本人筆試成績資訊網頁列印件。
(二)持外省筆試成績在我省報名參加面試且從未在我省參加過筆試的考生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的精神,已經在外省參加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詳見《浙江省2013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內筆試成績,可以在我省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面試。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參加了筆試,各科成績均合格,戶籍或人事關係在浙江省內的,學歷條件也符合浙江省的報考要求的,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面試。凡未達到浙江省報考條件中對戶籍或人事關係在浙江省內,以及學歷基本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報名。持外省筆試成績在我省報名參加面試的考生現場確認時需攜帶的材料有:
1.戶籍在浙江省內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影印件;
(2)考生本人相關學歷、畢業證明、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影印件。
2.人事關係在我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2)由人事關係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係證明原件、影印件;
(3)考生本人相關學歷、畢業證明、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影印件。
3.在省內高校就讀的畢業班學生:
全省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專科和本科在校畢業班學生,需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浙江大學在校本科畢業班學生持本科部)出具的證明(證明格式請在附件中下載)報考教師資格考試。
4.在省內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
非浙江戶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需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浙江大學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持研究生部)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
考生須在考前一週登陸教育部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報名系統,自行下載並列印准考證,按照準考證上明確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考試。有關考試的其他資訊,請登陸浙江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查閱《浙江省2013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登陸教育部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瞭解《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相關情況。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諮詢電話:0571-88908550,0571-8890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