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監理的性質
所謂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工程專案建設單位的委託,依據團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經建設主管部門批准的工程專案建設檔案、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及其他建設工程合同,對工程建設實旅的專業化監督管理。實行建設工程監理制,目的在於提高工程建設的投資效益和杜會效益。國家推行建設工程監理創度並規定了實行強制監理的建設工程的範國。這項制度已經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規定範疇。
工具/原料
監理的定義
工程監理的性質
方法/步驟
1.服務性:
工程建設監理是一種高智慧有償技術服務活動。它是監理人員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設知識、技能和文章為建設單位提供的監督管理服務。它既不同於承建商的直接生產活動,也不同於建設單位的直接投資活動,它不向建設單位承包工程.不參與承包單位的.利益分成,它獲得的是技術服務性的報酬。
2.科學性:
工程建設監理應當遵循科學性準則。監理的科學性體現為其工作的內涵是為工程管理與工程技術提供知識的服務。監理的任務決定了它應當採用科學的思想、理論、方法和手段;監理的社會化、專業化特點要求監理單位按照高智慧原則組建;監理的技術服務性質決定了它應當提供科技含量高的服務;工程建設監理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和團家利益的使命決定了它必須提供科科學性服務。
3.公正性:
監理單位不僅是為建設單位提供技術服務的一方,它還應當成為建設單位與承建商之間的公正的第三方。在任何時候,監理方都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範、規程和合同文件,站在公正的立場上進行判斷、證明和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在維護建設單位利益的同時不損害被監理單位的合法權益。
4.獨立性:
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的監理單位是直接參與工程專案建設的“三方當事人”之一它與專案建設單位、承建商之間的關係是一種平等主體關係。監理單位是作為獨立的專業公司報據監理合同履行自己權利和義務的服務方,為維護監理的公正性,它應當按照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監理活動。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要建立自己的組織,要確定自己的工作準則,要運用自己的理論、方法、手段,根據監理合同和自己的判斷,獨立地開展工作。
注意事項
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施工企業改正。
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實施工程監理前,建設單位應當將委託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及監理的許可權,書面通知被監理的施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