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電工程合同模板(通用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配電工程合同模板(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配電工程合同1
委託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甲方配電建設工程的實際情況,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承接配電工程設計,確保設計圖紙透過供電部門的審查。現為了充分明確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設計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設計內容和主要工作量
10KV線路(電氣)、10KV使用者開閉所、7930KVA三個變電所電氣和低壓出線開關下樁頭設計。(由甲方將土建電氣設計配線負荷表提供給電力設計單位)
四、委託事項
本工程由甲方委託乙方組織設計。乙方以總承包方式負責該工程的設計至圖紙加蓋供電部門的稽核章後移交甲方。
五、設計準備
甲方負責提供供電方案答覆意見書、場所平面圖、出線名稱和各出線負荷。
六、工程期限
1、乙方於合同簽訂後,在 個工作日內完成設計出圖工作,並具備送審條件。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應作相應順延:
2.1甲方不能按時提供資料;
2.2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2.3本工程專案中設計方案發生重大變更的;
2.4非乙方原因造成影響工程進度的;
2.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耽誤工期的。
2.6因接入系統和外網因素影響而耽誤工期的。
七、合同價款、支付方式及調整
1、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設計費(含稅價,人民幣):萬元整( );預付定金為 萬元( )。餘款在設計圖紙透過供電公司稽核且加蓋稽核章後甲方一次性付完。
2、價款調整
2.1不採用可調方式,乙方包乾。
2.2符合第7條4款調整條件的可作相應調整。
3、可調整的條件
3.1額外增加或附加的工程量;
4、調整的方式:
乙方將合同價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簽字,以作為合同方結算的依據。
八、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
1.1甲方是本設計工程的投資者,可對設計專案進行檢查、監督;
1.2履行完成本合同中所約定的事項;
1.3乙方在設計過程中如有需要甲方配合、協調工作時,甲方應以予幫助;
2、乙方
2.1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完成甲方所委託事項;
2.2設計人設計完成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供電部門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
2.3工程設計透過供電公司稽核,且甲方付清設計費餘款,3日內乙方將本工程有關設計圖紙加蓋供電公司稽核章後移交甲方。
2.4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九、質量保證
本合同所委託專案:乙方確保設計圖紙符合國家和當地供電公司的要求和規定。
十、違約和爭議
1、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條款,不履行或不完全合適地履行雙方約定或法定的義務,均是有悖協議的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請人民法院對爭議內容進行裁決。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不能執行,則合同雙方均不需對此負責。“不可抗力”指地震、颱風、火災、戰爭、政府幹預、罷工、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預見或避免的事故。由於不可抗力而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以書面通知對方,並於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況,以及有效證明檔案。
十二、合同的生效與變更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合同,受損的一方有權向對方要求補償所直接發生的所有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損失。
本合同生效後,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合同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面的修改。如任何一方需對合同的內容作出變更、修改或補充的建議,都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在徵得對方簽署人會籤同意後,方可生效實施。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交付,費用結清一年後失效。
十四、本合同中如遇有涉及與供電相關部門的協調事宜,乙方將負責與供電相關部門協調解決;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作商定。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配電工程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並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就甲方箱變及線路工程專案合同內容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4、承包範圍:
二、合同總價
三、合同工期
四、付款方式
1、各種裝置安裝完畢,並經電業局驗收合格,具備送電條件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合同餘款,計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150000.00)。
2、待工程施工後,甲方申報正式用電時,結餘款項隨正式用電施工時,一併支付。
五、質量保證
1、產品質保期壹年,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之內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如果是產品質量出現問題,乙方免費予以維修或更換。因甲方操作使用不當引起的損壞,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亦應及時趕到現場全力搶修,甲方付以成本費用。
2、質保期滿,雙方仍暢通供銷渠道,乙方有義務協助處理所供裝置出現的種種問題,並以優惠的價格提供備品件及現場服務費。
3、甲方保證該箱變在竣工後,轉正式用電時,其外觀及櫃內元器件沒有重大損壞或有輕微損壞,經維修不影響正常執行時,乙方保證該臨電轉為正式用電手續使用。
4、甲方保證全部正式用電量的接線點與臨時接線點為同一接線點。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協助乙方搞好施工現場的協調配合工作;
2、提供施工用水源及施工場所;
4、預算中含有基礎費用
①預交電費5—10萬元。
②臨時用電押金500kv/190元/110w。
除以上兩條外,乙方在辦理手續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乙方責任
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遵守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對現場施工的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根據國家電力部門要求的質量標準,驗收規範施工並確保透過相關部門的驗收合格並按甲方要求時間送電。
七、竣工驗收和標準
1、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電力部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標準為依據,正式成功送電為最終驗收。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貳套。
2、乙方須按合同約定的安裝工程驗收合格並按合同元寶時間送電。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按合同價款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因甲方原因和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延誤工期除外);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乙方按合同價款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九、其他事宜
1、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異議時,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去解決,如協商不成,均可向違約方對方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籤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解除條件:本合同執行完畢。
此合同不作為正式電施工承諾,待正式電設計圖紙確定後,同品牌低價位優先。
甲方:
乙方:
時間:
配電工程合同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經 文批准,建設 工程,已於 年 月 日經過招投標,由乙方中標承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專案批准單位:
4、承包範圍和內容:
5、其他需要約定的工程概況內容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和監理單位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未能提供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未能接通而影響施工。
(2)甲方負責供應的裝置、材料在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影響進度的。
(3)因設計變更而延誤工期的。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而影響進度。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三條 工程總價
1、本工程承包總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2、工程的承包方式為按甲方審定的本工程預算總額承包,包工包料(其中:不含 )。
3、預算、結算編制依據:
4、遇下列情況,承包總價可作相應調整:
(1)本工程承包總價為暫估價,經雙方確認暫估價有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費用變化;
(3)經雙方審查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量變更;
(4)經甲方批准在施工中增加了工程專案;
第四條 工程承包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 萬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在 天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 %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期付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 %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竣工資料交齊後的 天內支付到合同總價的 %,其餘 %的價款留做質保金,待質保期滿後,未發生乙方責任的質量問題,甲方一次付清。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 內,乙方將竣工資料(含發生的單項設計變更竣工資料)送交甲方,經甲方稽核後辦理結算手續。
第五條 裝置、材料供應
1、以下裝置、材料的供應和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倉庫領取並負責運輸到施工現場及運輸費用:
2、除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裝置、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和費用。
3、甲、乙雙方所提供的裝置、材料在裝置、材料到貨前一天應相互及時通知,雙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開箱檢查、質量驗收。
4、甲、乙雙方所提供的.裝置、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並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裝置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其複驗、退換、返工、停窩工等一切費用。
第六條 工程分包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經甲方同意分包的專業工程,乙方必須將分包人資質交甲方備案後,乙方才可與符合資質的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否則,乙方將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將扣除分包部分合同款的 %的違約金。
2 、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責任與義務。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失,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甲方應在其實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並承擔由於其自身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責任。
(2)提供施工場地,提供開工條件。
(3)提供裝置材料
甲方應負責提供合同約定應由甲方提供的裝置、材料及其他實物。
(4)釋出開工通知
甲方委託監理工程師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前向乙方釋出開工通知。
(5)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已有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不對乙方使用上述資料所作的分析、判斷和推論負責。
(6)及時提供圖紙
甲方委託監理工程師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並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7)支付合同價款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合同價款和調整合同價款。
(8)工程竣工驗收
甲方委託監理工程師負責或自行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2、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按時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乙方應在其負責的各項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保證甲方免於承擔由於乙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任何責任。
(2)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統計報表和施工資料,並配合設計完成竣工圖。
(3)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統計報表和由乙方負責的施工資料,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批,並對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和可靠負全部責任;工程竣工後及時提交施工圖和有關變更、洽商,配合設計院完成竣工圖,否則乙方將承擔違約責任。
(4)施工準備
乙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後及時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裝置、材料進入工地,按施工總進度要求完成施工準備工作。
(5)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指令
乙方應認真執行監理工程師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令,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全部承包工作。
(6)文明施工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並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施工全過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7) 保證工程質量
乙方應嚴格按施工圖紙和本合同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對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負責。
(8)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
乙方應按有關安全規定認真採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和由其管轄的人員、材料,設施和裝置的安全,並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築物和居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害,對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問題負責。
按工程需要設定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並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對出現重大人身傷亡事故、重大裝置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一經確認,並對此而產生的後果負責。
(9) 保證工程施工進度
乙方應在保質量、保安全的前提條件下,按照合同上的施工進度要求按期完工,對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總工期滯後,並對為此而產生的後果負責。
(10)環境保護
乙方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應採取必要措施保護工地及其附近的環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汙染、噪聲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環境破壞和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
(11)採取有效措施
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施工噪音、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並按相關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承擔相應的費用。手續辦理完畢後,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甲方因上述事宜罰款,乙方還應向甲方賠償因此產生的損失。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汙染不能控制在規定範圍內的,應由乙方會同甲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12)裝置及材料保管
乙方應按照與甲方簽訂的現場裝置及材料代保管合同要求,對現場裝置及材料進行保管,但乙方不得擅自通知裝置和材料廠家提前或推遲裝置和材料的合同交貨期。
(13)報送工程進度
每月 25日 前向甲方報送工程進度月報表一式二份(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和《甲方供應裝置材料》月供應計劃一式二份。
(14)完工清場和撤離
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地清理並按期撤退其人員、施工裝置和剩餘材料。否則,甲方可代其處理。
(15) 工程維護和保修
工程在移交甲方前,乙方應無償負責照管和維護,移交後乙方應承擔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若工程移交時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內繼續完成,則乙方還應無償負責該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維護工作,直至完工後移交給甲方為止。
(16)完成工程總結
乙方應在工程竣工投運後(以工程啟動時間安排為準)一月內,完成針對自身在本工程中對合同的執行情況的工程總結,並以電子檔案(1份)和書面形式(四份)上交甲方。
第八條 合同適用的標準和法律適用
合同檔案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範和電力行業標準、規範。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範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
第九條 施工圖紙要求
1、根據工程施工要求,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並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2、乙方如有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予以複製、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合同約定處理。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乙方存檔需要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甲方。
5、乙方應在施工現場儲存一套完整的圖紙,以供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查驗時使用。
第十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質量目標:
(1)保證貫徹和實施工程主要設計的技術原則及國家、行業頒發的規範、規程;
(2)杜絕重大質量事故和質量管理事故的發生;
(3)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分項、分部工程合格率 %;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代表和管理人員、監理單位現場代表的檢查和監督,確保工程質量達到一次驗收合格。
3、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 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資料。材料代用必須經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4、為了確保工程質量,甲方委託 按國家規定對工程進行全過程工程監理。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5、乙方應按質量驗證標準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甲方。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派駐代表、監理單位現場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6、重新檢驗
雖經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當甲方認為需要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費用,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得順延。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其處理方案,應經甲方、設計 單位、監理單位及質量監督單位共同研究確定,並經甲方、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
8、由於施工原因造成的低於施工圖設計及質量標準的質量問題,經甲、乙雙方及設計單位確認確需返工者,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9、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並在工程竣工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10、工程竣工驗收,應以竣工圖紙及說明書、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竣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竣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1、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驗收前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不得動用,若甲方已經使 用,即視同已驗收,由於乙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2、其他
(1)質量管理乙方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配備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制度。
(2)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裝置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詳細作好質量檢查記錄。
(3)施工中出現工程質量問題,必須無償返工。對後序施工造成較大影響的,不論最終結果如何,或出現永久性質量缺陷。
(4)因乙方責任造成施工不當,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裝置和材料不合格或損壞 ,應由乙方更換、返工,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
(5)質量爭議
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十一條 安全施工
1、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施工資質的有關檔案。
2、乙方要嚴格執行安全作業規程(包括有關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工程專案開工前,乙方應對所屬施工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4、甲方認為需要和乙方簽訂安全協議並交納安全保證金的,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安全協議並向甲方交納安全保證金。
5、甲方對乙方的施工進行監督和指導。甲方安全監督人員對乙方施工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6、乙方應制訂嚴格的安全施工方案並認真執行,乙方在完成本工程過程中因違反安全規定、規程或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合理,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自身人員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無條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按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未盡事項,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合同另有規定或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將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轉包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3、如合同中任何一方有需要保密的技術、圖紙、資料,對方應負有保密的義務。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 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行失效。
5、本合同正本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副本 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簽約地點: 市 區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
配電工程合同4
委託方:
設計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規範、電力部門的行業規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河北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10kV配電工程
2、設計內容: 新裝變壓器容量為6060kVA,分別為630kVAx2、1600kVAx3。
二、設計檔案提交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內容和有關基礎資料進行設計工作。
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檔案、裝置清冊共3套。
三、設計費
經雙方協商,本工程設計費一次性包乾價格為壹拾壹萬元整(¥110000元),如因電力部門及現場情況限制等原因,所造成的設計圖紙更改不再另行計費,須乙方無償配合。並由乙方負責本工程施工設計圖紙報批且得到電力相關部門審批透過。
四、支付方式
1、本合同雙方簽訂後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設計費的40%計肆萬肆仟元整(¥44000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檔案、3套裝置清冊及相關資料後,甲方支付本合同設計費的40%計肆萬肆仟元整(¥44000元)。
3、本工程施工設計圖紙報批且得到電力相關部門審批通過後,甲方支付本合同設計費的剩20%計貳萬貳仟元整(¥22000元)。
五、甲方責任
1、應尊重乙方根據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規定進行設計工作的執行,不應提出與國家或行業標準、規定相牴觸的要求。
2、向乙方提供開展設計工作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並對提供資料的時間和可靠性負責。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符合設計要求,乙方則相應推遲設計進度。
3、乙方已開始設計,也得到甲方認可,如甲方違約,應支付乙方設計費用的百分之四十(¥44000元)作為違約金。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5、按合同規定支付設計費。
六、乙方責任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根據國家及行業執行規程、規定及質量標準進行設計工作。甲方提供完備資料後,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工作日內完成設計工作。
2、負責對現場進行實地測量以及收集設計所必需的有關技術資料。
3、對所設計專案應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負責設計範圍內的相關工作。
4、乙方應採用經濟合理的設計方案,保證所設計圖紙符合要求。
5、乙方負責此工程設計圖紙報批並透過電力相關部門審批。
6、按時提交施工圖檔案。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九、合同簽署: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設計方:
開戶行:
賬號: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配電工程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XX”小區專案配電工程達成如下協議:甲方將該小區專案配電工程設計、裝置採購、安裝除錯承包給乙方,現就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作如下規定,以茲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及地點
1、工程名稱:
2、地點:
第二條 承包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經過圖審的配電施工圖紙(低壓配電房等必須有經過電力等有關部門稽核合格的圖紙)承包施工,負責工程範圍和工程量內所有配電裝置及主材、輔料的採購、成套、安裝、配電裝置除錯及負責協助辦理用電相關手續。
第三條 乙方的施工範圍和主要工程量
1、根據工程設計圖紙負責該配電工程,從高壓變壓器的低壓出線一側起到各業主使用者表廂的(含使用者表廂及電能卡表)所有供配電裝置的採購和安裝除錯驗收合格;所有供配電裝置必須有合格證,電錶必須取得當地供電及計量部門的檢驗認可。
2、負責該配電工程的規劃方案、查勘,取得透過管轄電業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配電施工設計圖紙的稽核。
3、負責協助甲方與電業部門辦理相關用電手續;
4、該工程雙電源外部電源引入工程由乙方協助甲方到電業部門辦理。
第四條 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1、該工程採用總價包乾的方式,即整個工程總包乾價合計人民幣:元整(含稅價)。
2、付款方式
2.1本工程不撥付預付款,待材料、裝置全部到達施工工地,經甲方代表、監理驗收後 10 個工作日內支付整個工程款的 (即;裝置安裝施工完畢經管轄電力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整個工程的 40 %(即 元整);剩餘 10 %作為質量保修期內質量保證金(即 元整),待合格送電滿壹年時一次性支付。
2.2工程的結算價格以簽訂合同價格為準,合同價格即為最終結算價格,在工程承包範圍如遇政策性調整及材料價格漲跌,均不變更包乾總造價結算。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同簽訂後,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用電相關手續,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2、甲方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協調現場工作,對施工不合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整改、停工、返工直至清退。
3、乙方嚴格按施工規範和質量要求組織施工,接受甲方施工人員的監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乙方負責現場施工環境的協調,甲方應積極配合。
第六條 工程期限驗收方式
1、工程期限: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保證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施工調式合格並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在辦理有關手續及合同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政策或電業局規範發生變動、調整以及遇到不可抗力,工程期限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順延。
2、驗收方式:裝置安裝完畢後,甲方組織部門對配電工程進行驗收,以電力部門稽核的施工圖紙為驗收標準進行驗收(憑電力部門驗收合格後的相關檔案送電,視為驗收合格),在驗收前甲方不啟用任何裝置。
第七條 乙方質量承諾
1、由乙方組織施工設計方案及配電工程設計圖紙的稽核,經報電力部門審查合格蓋章後報送甲方認可備案,並作為驗收及合同結算依據,作為同合附件一併使用。乙方保證:所有由其採購的配電裝置及相關材料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如透過國家用電3C認證等),並保證質量可靠、使用率廣、售後服務體系完善的國內知名品牌;所有電線、電纜全部使用銅芯質材;乙方提供的控制裝置是採用先進工藝製作的優質鋼板及標準型鋼,並嚴格按國家標準設計圖紙。
2、乙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是完整、清楚的,並能夠滿足國家標準要求的裝置安裝、除錯執行操作和維修的要求。
3、乙方對由其提供的所有配電裝置和相關材料進行質量三包。質量保修期為一年(除人為事故和不可抗力外,質保期從工程竣工電力局等有關部門驗收合格送電之日起計算)。在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在甲方通知4小時內到場,否則,甲方有權請人維修,維修費由甲方從質保金中直接扣除。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根據合同工期以及施工進度,及時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如因乙原因影響施工進度和施工工期,延誤工期10天以內時,乙方按 元/天承擔違約責任;延誤工期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當於本工程總價款10%的違約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由其提供的所有配電裝置及相關材料符合法定和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否則,甲方除有權按《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追究乙方產品質量責任外,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當於本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責任。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和金額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果逾期支付,則應當按照所拖欠金額的日1000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2、本合同正本、附件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3、施工圖紙由乙方根據祥龍郡現狀按照國家標準進行設計,設計圖紙經電力局審查合格?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