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鑰匙管理辦法
為維護公共租賃住房使用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租賃住房鑰匙由管理科專人保管,並做好鑰匙借用、使用專門登記,不得任意借予他人。
二、公共租賃住房維修鑰匙管理。空置房源維修,由建設科提出維修房源清單並經建設科科長簽字,管理科鑰匙保管人根據清單提供鑰匙,空置房源鑰匙應一週之內歸還。空置房源維修完畢後,管理科經辦人與建設科經辦人到現場檢視鑰匙完好無損,交還管理科鑰匙保管人,建設科經辦人和管理科經辦人雙方做好確認歸還簽字。
三、公共租賃住房空置房巡查鑰匙管理。空置房房源定期巡查,由管理科、建設科、物業公司三方做好空置房源查房工作,三天內歸還鑰匙。由管理科、建設科、物業公司三方做好房源鑰匙借用與歸還登記。
四、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戶配租鑰匙管理。承租戶需配租鑰匙管理科業務經辦人提前一週通知管理科保管人需要配租的房源,管理科經辦人員提前現場檢視鑰匙是否有用。配租當天,承租戶憑房屋交接單到鑰匙保管室移交鑰匙,並由管理科經辦人員與承租戶雙方簽字領用鑰匙。不符合條件承租戶退出該房源,管理科經辦人與建設科經辦人到現場做好確認鑰匙完好無損,並與承租戶退出當日鑰匙歸還保管室,由管理科經辦人員與承租戶雙方簽字歸還鑰匙。
五、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戶換房鑰匙管理。承租戶憑房源交回單及檔案,交回原房源鑰匙,並由管理科經辦人員與承租戶雙方簽字歸還鑰匙。領用新房源憑房屋交接單領用新鑰匙,管理科經辦人員與承租戶雙方簽字領用鑰匙。
六、公共租賃住房高階人才公寓鑰匙管理。衢州市人才辦經辦人憑相關檔案及房屋交接單,由管理科鑰匙經辦人與衢州市人才辦經辦人做好鑰匙交接確認簽字。房源退回,憑相關檔案,由管理科鑰匙經辦人與衢州市人才辦經辦人簽字歸還鑰匙。
七、公祖租賃住房空置房上級部門檢查鑰匙管理。由管理科經辦人簽字領用,檢查完成後當天管理科經辦人歸還簽字。
八、新公共租賃住房新房源鑰匙入庫,鑰匙保管人和經辦人,監交人做好核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