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修理合同8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修理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汽車修理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型別: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
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透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為由對抗乙方的主張,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修理合同 篇2
甲方:電話:地址:乙方: 年齡:性別:
聯絡電話:身份證號: 家庭詳細住址:
根據《中華人名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甲方招收
乙方為本企業的員工,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訂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合同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四. 要求
1. 乙方入職前向甲方提供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學歷證明等相關的證件及證明。
2. 乙方被聘為本企業員工後,甲方對乙方所在崗位的工作能力進行考核、鑑定。前三個月為試用期。
3. 乙方被聘為本企業員工後,簽訂《安全合同目標書》並嚴格執行律己律人。
五. 合同解除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1. 經考核乙方不勝原崗位(工種)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屬於因違紀經辭退、除名以及開除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因乙方自身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不能繼續正常工作的;
5. 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六. 勞動報酬
1. 員工的工資報酬以月薪計算。
2. 試用期工資每月扣除30%作為企業風險保證金。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正常發放。合同期滿後,退還風險保證金。
七. 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
2. 因乙方原因提出終止合同,甲方將不再退還乙方所有風險保證金。
3. 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如有失職或不正當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及其他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知道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 其它
1. 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宿,以及相應的員工基本福利。但必須遵循本企業生活生產製度規則。
2. 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可以繼續簽訂勞動合同。
3. 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汽車修理合同 篇3
託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車牌號
發動機號
顏 色
車 型
vin程式碼/
車 架 號
行 駛
公里數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專案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專案,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見附件1,2,3).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 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 %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 元,大寫: .其中:工時費 元,大寫: ;材料費 元,大寫: .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 %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裝置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 公里或 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專案,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 年 月 日前,交付地點為 .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上海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上海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
3.付款期限: .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裝置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 元或維修費用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 元或維修費用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專案,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專案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 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 .
2. .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 編: 郵 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修理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型別: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透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為由對抗乙方的主張,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修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作崗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招用乙方到我汽車修理廠維修工作為 。
第二條、合同時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日止。
第三條、工作時間:每天早上八點正式上班。
第四條、工資待遇
(一)乙方工資按照甲方工資制度實行。
(二)乙方(銅工、漆工、機修工)除掉材料費後按提成分50%的修理費。
(三)乙方每月付給甲方伙食費(元)。
第五條、工作規定
(一)場內的生產,由於違章操作而發生的工具、裝置、配件損壞,餘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二)場外與工作無關,私自外出而發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在合同期間不能私自離開逃跑,逃跑者由修理廠罰款20xx元,並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在合同期乙方不能私自外出去做任何事業。
(五)乙方不能使用任何毒品。
(六)乙方不能貪汙、偷盜場內的任何財物和金錢等。
(七)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做出效益。
(八)乙方晚上12點以前必須回到修理廠休息。
(九)乙方不能透露修理廠的秘密。
第六條、甲方責任
甲方不能拖延乙方的工資,由每月的月底付清乙方。乙方若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必須儘量幫助解決。
雙方應遵守國家規定的相關法律法規,望雙方共同遵守。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 日
汽車修理合同 篇6
甲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作崗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招用乙方到我汽車修理廠維修工作為 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時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年 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工作時間:每天早上八點正式上班。
第四條、工資待遇
(一)乙方工資按照甲方工資制度實行。
(二)乙方(銅工、漆工、機修工)除掉材料費後按提成分50%的修理費。
(三)乙方每月付給甲方伙食費(____元)。 第五條、工作規定
(一)場內的生產,由於違章操作而發生的工具、裝置、配件損壞,餘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二)場外與工作無關,私自外出而發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在合同期間不能私自離開逃跑,逃跑者由修理廠罰款20xx元,並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在合同期乙方不能私自外出去做任何事業。
(五)乙方不能使用任何毒品。
(六)乙方不能貪汙、偷盜場內的任何財物和金錢等。
(七)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做出效益。
(八)乙方晚上12點以前必須回到修理廠休息。
(九)乙方不能透露修理廠的秘密。
第六條、甲方責任
甲方不能拖延乙方的工資,由每月的月底付清乙方。乙方若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必須儘量幫助解決。
雙方應遵守國家規定的相關法律法規,望雙方共同遵守。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 日
汽車修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作崗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招用乙方到我汽車修理廠維修工作為 。
第二條、合同時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日止。
第三條、工作時間:每天早上八點正式上班。
第四條、工資待遇
(一)乙方工資按照甲方工資制度實行。
(二)乙方(銅工、漆工、機修工)除掉材料費後按提成分50%的修理費。
第五條、工作規定
(一)場內的生產,由於違章操作而發生的工具、裝置、配件損壞,餘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二)場外與工作無關,私自外出而發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在合同期間不能私自離開,否則由修理廠罰款20xx元,並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在合同期乙方不能私自外出去做任何事業。
(五)乙方不能使用任何X品。
(六)乙方不能貪X、偷盜場內的任何財物和金錢等。
(七)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做出效益。
第六條、甲方責任
甲方不能拖延乙方的工資,由每月的`月底付清乙方。乙方若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必須儘量幫助解決。
雙方應遵守國家規定的相關法律法規,望雙方共同遵守。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 日
汽車修理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型別: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透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為由對抗乙方的主張,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