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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社會保險費保險費交納額

如何計算社會保險費保險費交納額

提起社會保險費的計算和繳納,首先應瞭解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和繳費額概念之間的關係。繳費基數是計算繳納保險費的工資基數,一般為上年度員工月平均工資收入,月平均工資超過參保屬地社會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算的封頂數作為個人繳費基數,低於參保屬地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 60%計算的保底數作為個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是該項保險繳費的計算比例,通常以百分數表示。其三者關係是:繳費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其次,應瞭解“繳費年度”與“自然年度”的區別。每年1~12 月為一個自然年度,繳費基數即是員工 1~12 月收入總和除以12。從當年7 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止為一個繳費年度。在同一個繳費年度內,每月的繳費金額不變。

養老 醫療等社會保險每個區都有專門的經辦機構,一般都按照平均工資的60%做為基數來繳納的,

單位和個人按比例交納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12%;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工資為6000元每月,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6000*2%=120元,單位6000*8%=480元;

養老保險:6000*8%=480元,單位6000*12%=720元; 450

失業保險:6000*1%=60元,單位6000*2%=12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公積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個人總計為:870元,單位總計為:1650元。

計算的資料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繳費基數:以上年實際收入為繳納基數,低於本市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平均工資的60%為繳納基數,高於本市平均工資300%的,以市平均工資的300%為繳納基數。無法確定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保險費。

工傷保險: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

一、基本養老保險費計算繳納

繳費比例:目前湖北省和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總繳費比例為28%,其中個人繳費比例8%,單位負擔20%。

繳費額的計算:假如員工小張 2005年工資收入為12000元,月均工資收入為12000÷12=1000元。個人月繳費額為:1000×8%=80元;單位月負擔額為:1000×20%=200元。

二、醫療保險費計算繳納

繳費比例:基本醫療保險總繳費比例鄭州地區9.5%,武漢地區為10%。其中鄭州地區單位負擔 7.5%,武漢地區單位負擔8%,兩地區個人負擔都為2%。

繳費額的計算:假如員工小王在武漢參保上年月均工資 1000元,個人月繳費額為1000×2%=20元;單位月負擔額為 1000×8%=80元。另外,公司還為每位員工參加了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費由公司按員工繳費基數1.5%繳納,員工個人不繳費。

三、失業保險費計算繳納

繳費比例:總繳費比例3%。其中個人負擔1%,單位負擔2%。

繳費額的計算:假如鄭州參保的員工小李2006年月均工資800元,2006年鄭州市社平工資為1571.25元,小張月均工資收入800元低於社平工資的60%即943.05元的保底數,因此,應按943.05元為繳費基數。個人月繳費額為:943.05×1%=9.43元;單位月負擔額為:943.05×2%=18.86元。

四、補充養老保險

補充養老保險參保遵循自願原則,繳費由企業和員工個人共同負擔,根據員工參加工作年限分為10年及以下、11年至20年、21年至30年、31年以上四個類別分別按繳費基數的1%、3%、5%、7%相應比例繳納,單位按員工繳費的1.2倍負擔。

以上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三項社會保險繳費總比例鄭州地區為42%,武漢地區為42.5%。其中鄭州地區單位負擔31%,武漢地區單位負擔31.5%,兩地區個人繳費比例都為 11%。以員工上年度月均工資收入1500元計算,每月個人繳費總額為1500×11%=165元,單位(鄭州地區)每月負擔為:1500×31%=465元。

從以上計算不難看出,對於我們單位職工來說,除其他福利待遇外,單位還負擔了大量社會保險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