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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賠需要的證據

交通事故索賠需要的證據

交通事故索賠需要哪些證據

出現了交通事故以後,交警部門的警察就會立即趕到現場對交通事故的現場進行認定,最後確定賠償是怎樣的,那麼交通事故索賠需要哪些證據呢?下面大家就跟的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交通事故索賠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一、證明身份證據

1、法定代理人:戶口簿、身份證、公安部門的戶籍關係證明;

2、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3、個體業戶: 身份證及營業執照;

4、死者近親屬的戶口簿、身份證、由居委會出具的家庭成員關係證明(由管轄區的公安部門蓋章)

二、財產損失證據

1、車輛損壞的評估單,修理施工單及發票;

2、財物損失清單;

3、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死亡物價部門的評估單;

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爛黴變和不易保管的物品,應有原物的照片,估價證明及鑑定結論。

5、營運車輛每天營運收入的證明;

6、機動車行駛證;

7、停運時間的證明。主要是修復期間的證明; 8、行駛線路等證明。

三、醫療費證據

1、搶救醫院和縣級以上醫院的搶救費用和醫院的醫療費單據;

2、醫院治療診斷證明書、病歷、轉院治療證明,法醫鑑定書;

3、醫療終結後,需要繼續治療的費用,應當有治療醫院的繼續治療意見或法醫鑑定意見;

4、自購藥費單據,應當附治療醫院的處方。

5、死亡證明及法醫屍檢證明(後者應道交警隊取)

四、誤工費證據

1、誤工日期證明。如能評殘則至評殘前一日,不能的話依據人身損害誤工日為準。

2、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單位出具因為交通事故誤工減少收入的證明。其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獎金以交通事故發生時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徵點的,以計徵起點為限。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從事農、林、牧、漁業的在業人員,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勞動力人均年純收入計算。 3、無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包括城鄉個體工傷戶,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應有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的證明。

4、當事人還應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明等項證明。

5、企業單位的工資證明(公章)、事前三個月的工資表(影印件加蓋單位財務章)、營業執照(公章)、勞動合同(影印件蓋公章)

五、護理費證據

1、醫院同意護理人員及護理人數的證明(在診斷證明上寫);

2、護理人員的收入證明。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賠償辦法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標準予以賠償。

六、交通費證據

轉院治療或到醫院就診的,其本人和陪護人員的交通費及參加事故處理人員有關的交通費,一般按照實際必須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據。特殊需要乘坐計程車、飛機、火車軟臥和輪船二等艙的應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同意的證明。

七、住院伙食補助費證據

1、搶救或住院治療期間的天數證明;

2、賠償標準按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證明。

八、營養費證據 醫療機構的意見。

九、殘疾賠償金證據

1、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重新評定書。

2、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3、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標準。

十、喪葬費證據

運屍費、火化費、一期骨灰盒存放費憑殯葬部門的舒服單據。骨灰盒費、壽衣費依當地中等價格為準。

十一、被撫養人生活費證據

1、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

2、被撫養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

3、在校學生學校的證明;

4、街道或鄉(鎮)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撫養關係證明。

十二、死亡賠償金證據

1、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上一年度標準。

2、當事人的死亡證明。戶口簿和身份證。

3、當事人的近親屬的戶口、身份證明及街道、鄉鎮政府的家庭成員關係證明。

十三、住宿費證據

到外地就醫、配置殘具、參加事故處理等必須在外地住宿的,應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同意的證明及住宿的發票。

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事故的賠償案件應如何適用法律?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屬於非道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糾紛,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只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審理過程中,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問題,可以徵求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的認定的意見,以利於案件的處理。處理非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二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大家要對交通事故進行索賠的時候,大家一定要準備相關的證據,這樣可以更有利於自己索要回自己的利益,希望小編的編輯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大家對於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找尋我們的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