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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如何看待幼兒的爭吵

教師如何看待幼兒的爭吵

在幼兒園裡,爭吵、鬧糾紛,是幼兒交往中常見的一種現象。教師面對這種現象,往往採取簡單的阻止方法。從表面上看,教師是在制約幼兒的不良行為,似乎充當了下面施教的角色,其實不然。因為對於幼兒來說,爭吵、鬧糾紛並非都是壞事,而且往往有利於他們交往能力的發展和心智的健康成長,有著成人施教所不能替代的重要意義。

作為教師,不應當簡單地充當宣判是非的法官,而應當透過孩子們的爭吵和糾紛,去了解孩子心中的世界,瞭解他們對於事物的看法,從而幫助他們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由此可見,孩子們爭吵、鬧糾紛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教師毫無根據的強行阻止和不問青紅皂白的指責、批語。教師要想避免這種急不擇言、簡單從事的做法,就必須努力提高自己對幼兒現象的分析判斷能力,以便採取適當的方法,給予正確的引導和幫助。那麼,如何看待幼兒爭吵現象呢?

一、在爭吵和鬧糾紛中幼兒明辨是非的能力有可能得到提高

一天下午,幼兒分組洗手,準備吃點心。這時,洗手間傳出了哭聲和爭吵聲。原來,牛牛踩了蘇靜的腳,把蘇靜的新皮鞋也弄髒了。牛牛站在一邊說:“我沒有看見,你哭什麼?”蘇靜邊哭邊說:“你有意踩髒我的皮鞋,你賠我,你賠我!”這時,康康走過來了,邊用手絹給蘇靜擦眼淚邊說:“蘇靜,別哭了,牛牛不是故意踩你的新皮鞋的,一會讓他給你說對不起。走,咱們去吃點心吧。”老師看到這一情景,沒有去幹涉,因為孩子們自己已經把問題處理好了。吃過後,教師找了一塊乾淨的毛巾,悄悄交給牛牛,讓他主動給蘇靜道歉並把她的新皮鞋擦乾淨。

從這件小事可以看出,幼兒年齡雖小,卻已有了一定的道德準則和美好情感。他們之所以發生爭吵,是因為起初都認為自己有理,這說明都有了一定的是非觀念。幼兒的.這種是非觀念雖然還比較膚淺,但是很可貴的。在上述事例中,教師只是在認真觀察分析的情況下,對幼兒給予了不動聲色的引導和幫助,這樣更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二、在爭吵和鬧糾紛中幼兒的語言表達能力有可能得到鍛鍊

一次戶外活動時,劉然正在玩滾輪胎,這時陳猛跑過來就搶,劉然急得大哭起來,委屈地說:“你為什麼搶我的輪胎?”陳猛回答道:“教師說了,好玩的玩具,大家要輪著玩。”劉然不服氣地說:“我還沒玩夠呢!你為什麼搶?”陳猛說:“光你想玩,我也想玩一會兒!”兩人你一言我一語,爭辯不止。這時,一個小朋友跑到教師面前說:“老師,陳猛和劉然打架了。”其實,老師早就看在眼裡,聽在耳裡,只是為了鍛鍊他倆表達能力,有意讓他倆多爭吵一會兒。老師看他倆爭執不下,才決定去處理。老師走到他們面前,心平氣和地說:“陳猛,你為什麼搶劉然的玩具?”陳猛見老師先讓他解釋理由,就得意地說:“老師,你看劉然玩得頭上都出汗了,還不讓我玩玩。”老師接著問:“你和他商量了嗎?”陳猛低下頭,聲音很低地說:“沒有。”老師順勢問劉然:“如果陳猛和你商量,你能和他一塊玩嗎?”劉然點了點頭,就這樣,兩個孩子都消了氣,一塊玩了起來。

在對幼兒施教時,教師常常會發現,一些平時話少和因教師提問而怯場的孩子,在與同齡孩子爭吵時,往往面無懼色,變得口齒伶俐,思路敏捷,用語豐富。可見,爭吵有利於鍛鍊幼兒的語言表達能力。當然,由於幼兒詞彙較缺乏,語言表達能力普遍較差,他們有時不能準確地表達自己的意思,而且語言的情景性較強;他們不容易理解抽象的詞語,對於那些雖然具體但表達程度不同的詞語也難以區分,例如常常把推、拉、擠、碰、踩等詞語統統用“打”來代替,從而誇大了事實。如上例中,陳猛和劉然本來只是爭吵,可一幼兒卻向老師報告他們“打架”了。這種誇大事實的現象在幼兒中是常見的,多是由於幼兒語言表達能力差造成的。爭吵,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幼兒運用語言的一種實踐,只要老師給予適當引導,對幼兒的語言發展是有益的。

三、在爭吵和鬧糾紛中幼兒人際交往能力有可能得到培養

一天下午,小朋友都在玩各自喜歡的玩具。佳佳突然因為一套拼圖玩具和多多爭吵起來:“你為什麼搶我的玩具,不知羞!”多多理直氣壯地說:“不對,我沒搶,是你搶!剛才是我在玩的,等我喝完水回來,你就搶去了。”佳佳委屈地說:“我沒搶,沒人玩了我才拿來玩的。”多多說:“沒有搶也得還給我,是我先玩的。”佳佳說:“要不,咱們一塊玩吧。”多多堅持說:“不行,你要還給我。”佳佳語氣溫和地說:“好多多,咱們一塊玩吧,一個人玩多沒意思。”於是,兩個小朋友一塊了起來。

從這一事例可以看出,幼兒之間的爭吵和糾紛,是幼兒人際交往中產生矛盾的表現。孩子對玩是很感興趣的,但是玩有玩的規則。一件拼圖玩具應該由誰玩,在孩子心目中是有一定道德標準的,這種標準在爭吵的過程中會越來越明確、越來越具體。也正是在這種爭吵甚至打鬧中,幼兒學會了觀察和分析,有了學習與他人交往的機會,並在觀察學習過程中掌握與同伴相處的技巧。如果孩子之間始終和平相處,沒有矛盾衝突,反而缺少了這種機會。所以,成人常常會發現,有些幼兒一分鐘前是“敵人”,一分鐘後又成了遊戲夥伴。孩子一般不會像成人那樣因利益衝突而長久記恨對方。在玩耍中,孩子的最大利益追求是玩得開心、盡興和獲得成功。為了這種利益,孩子可以馬上發生衝突,也可以馬上和好。

孩子不可能總是生活在平靜溫和的港灣裡,總有一天,他們要走向五彩斑斕的社會。今天的這種爭吵、矛盾糾紛,正是他們走向集體、走向廣闊的社會的必經之路。尤其是城市的孩子,更應有這種鍛鍊,因為在我國,城市住宅日益公寓化,人們進出都是關門閉戶,普遍缺少相互往來的習慣,幼兒也就失去了與同齡人交往的機會。而在目前很多生活區裡,又缺乏供孩子玩耍的公共場所和設施。加上成人過分的看管和嬌寵,寧肯花大錢買高階玩具,將孩子關在家中獨自玩耍,也不讓孩子出去找小夥伴玩。因此,幼兒普遍缺乏與同伴交往的經驗。孩子進了幼兒園,由於環境的變化和交往經驗的缺乏,必然會產生人際衝突,於是其行為往往會出現兩個極端,一是表現懦弱膽小,二是表現為有攻擊性行為。因而,幼兒間的爭吵現象不時發生。作為教師,應當透過這種現象細心地分析幼兒心理,瞭解發生爭吵和糾紛的原因,正確評判幼兒的行為,注意給予適時正確的引導,幫助幼兒儘可能地掌握與夥伴友好相處的方法,促進幼兒人際交往能力的發展。

四、在爭吵和鬧糾紛中幼兒可以學習自我控制和謙讓

下午,幼兒離園前在室內自由活動。教師與早來園接孩子的家長在室外交談。這時,正在搭積木的斌斌突然高興得手舞足蹈起來:“噢,我搭出高樓了,我搭出高樓了!”可是,由於他不小心,揮舞的手臂碰在身旁玲玲的臉上。頓時,玲玲哭了起來:“你為什麼打人?我要去報告老師!”斌斌說:

“我沒有打你!”玲玲邊哭邊說:“你打了,你打了!”斌斌急了:“我就沒打!你要報告老師,我就真打你!”說著,斌斌舉起了手。玲玲的哭聲更厲害了,邊哭邊不停地說:“就報告老師!”斌斌見玲玲哭得那樣傷心,就慢慢把手放下來說:“玲玲,不要報告老師,我不是有意的。”玲玲的哭聲變小了,但還堅持說:“就去報告老師!”斌斌語氣溫和地說:“好玲玲,對不起,不要報告老師。來,我教你搭高樓。”說著,斌斌就拉著玲玲的手坐下。玲玲不哭了,兩人一塊搭起積木來。

事實上,幼兒所產生的錯誤,很多是由於其生理和心理特點造成的。幼兒大腦皮層的神經細胞容易興奮,加之其性情活潑、好奇心強,往往在新的刺激下會產生不合常規的現象。再者,幼兒肢體運動的交感神經和副交感神經發育不完善,同時注意還不健全,所以控制能力較差,而又處於具象思維為主的階段,所以行動缺乏明確的目的性,常會不假思索就行動,且行動帶有很大的衝動性。這些情況的存在,都需要幼兒在與同伴爭吵、鬧糾紛的矛盾中經受教育和鍛鍊,從而學會自我控制,學會謙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