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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在銀行風險防範中的作用的調研報告

財務管理在銀行風險防範中的作用的調研報告4篇

財務管理在銀行風險防範中的作用的調研報告1

及時轉變財務管理職能。效益原則是判斷一切財務行為成功與否的標準,當前最為迫切的是財務職能的轉變,將傳統的帳務操作型向管理經營型轉變。目前商業銀行最大的弊病就是隻下達一些具體化的指標,而不是考核利潤的最大化,從而導致不計成本吸收存款;對各種代理業務缺乏盈利能力的分析;還有銀行卡業務,為了完成髮卡數量、卡消費任務或卡存款量,從而導致發出的卡都是睡眠卡,更有甚者寧可違反結算原則等,長此下去不但造成資源浪費、籌資風險,而且也形成結算風險。因此,必須以財務部門為中心,建立成本控制系統,完善財務管理模式,對每筆存款業務或代理業務、中間業務必須進行盈利能力的分析,以此再確定有關業務的定價,從而避免盲目性,要算好了再花,而不是花了再算,對成本高於收入的各種代理業務、中間業務實行“一票否決制”,同時要將盈利能力的分析推廣落實到業務經營中的每項或每筆業務上,以確保經營活動的效益性。

財務管理在銀行風險防範中的作用的調研報告2

財務管理和風險問題是一個古老而又新鮮的話題,任何一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都會有,然而,大部分中國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卻是非常馬虎、簡單的,同時無足夠的風險防範意識、措施。原因複雜不一而論,無論企業基於何種目的,有幾套賬。有一個真理必須肯定的:對於管理來講:您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真實、科學的財務核算和管控體系,同時建立起配套的財務風險防範機制、措施。因為她是您降低費用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基礎、是您業務發展的支援、是您進行經營分析與決策的依據·是您減少投資失誤、浪費、損失的保障。沒有一套真實完整科學的財務管理體系可以說就不可能有公司的效益與發展。

銀行作為經營貨幣的特殊行業,需要對其投入產出及其所形成的關係進行管理,降低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儘管銀行籌集的資金並不愈多愈好的觀點在西方銀行已成為共識,但是在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中還存在認識上的誤區,“存款立行”的觀念已深入人心,因此,這就要求銀行能夠根據宏觀經濟環境的變化來制定相應的籌資和投資策略,併力求將風險降至最低。本文試從風險防範的角度來談談財務管理的作用。

當前商業銀行財務管理中的風險,對於國內商業銀行來說,是一個亟待加強的新領域,但在國外的商業銀行財務管理中卻始終將其作為重要的防範內容。從這幾年銀行業的發展來看,在銀行這個高風險的行業裡,財務管理工作也應對銀行經營中的風險給予特別的關注。從我國實際情況看,商業銀行風險的表現形式很多,如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銀行信貸資產質量下降,“一逾二呆”貸款比重過高所引起的信用風險;由於銀行資本金嚴重不足,經營利潤下降導致的財務風險;由於市場不規範,秩序混亂以及不平等的競爭造成的市場風險;由於地方政府行為被迫發放的“戴帽貸款”形成的資產風險等;此外,傳統存款業務正被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其他外資銀行搶走,從而不得不加大成本努力拉住投資者,這也為銀行籌集資金加大了風險隱患。

銀行一味追求效益和競爭地位,不可避免地會帶來相當程度的風險,要避免這些風險,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出發,就是要建立以資金成本為中心的籌集資金策略,以財務管理為中心的信貸管理,以信貸管理為中心的經營管理,將財務部門的作用發揮出來,建立有效的財務監管機制。

財務管理在銀行風險防範中的作用的.調研報告3

實行定崗、定量、定收入。首先,加強對信貸人員的上崗培訓和後續教育,不斷提高信貸人員敬業愛崗的工作責任心,提高駕馭風險、處理複雜事務的綜合素質,使其從單一操作型向綜合管理型轉變。其次,要制定崗位責任制,實行定崗、定量、定收入的考核辦法,逐步建立和引進風險基金機制,實行風險資金保本上崗制度,防止不良貸款和不良債權的存在。第三,建立貸款決策責任人制度,實行責任制約,真正做到誰決策誰負責,誰發放的貸款出了風險追究誰的責任。透過制度的考核,使信貸人員工作有定額,質量有要求,業績有考核,風險有負擔,營造一個責權利明確的經營氛圍。這樣,不僅能充分發揮信貸人員在經營管理中作用,同時還能防範銀行信貸風險。

利用財務手段,干預和控制銀行的各種風險。一是要及時提供各種財務資訊,運用財務預測、預算、核算控制、分析、考核、決策等專業手段對各類風險給予評價和估算,引進風險管理預警機制,將財務部門所能掌握的內部財務、經營、合規性資訊和決策事件的外部市場資訊以及風險評估資料及時報告決策層;二是加強風險比較制度,透過對各風險值的測算,尋找出最佳的經營方案,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以便經營部門作出決策;三是透過業績評價等財務手段,干預和監督銀行的各種經營風險。總之,要建立事前、事中、事後三位一體的財務管理體系 ,充分發揮財務管理在銀行風險防範中的作用。

財務管理在銀行風險防範中的作用的調研報告4

轉變經營方式,變吸收存款為主轉為存貸並重。我們單純從市場的角度看,一家銀行貸款放不出顯然比存款不足更糟,因為前者還得為資金來源支付利息,所以市場經濟中的銀行更應該千方百計地去尋找新的投資機會,著眼於企業未來盈利的前景。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情況正相反,“存款立行”已深入人心,但貸款放不出去,責任似乎小得多,並且極易用保證資金安全作為理由。之所以形成這種局面,根子出在財務激勵機制不足上,對於基層行來說,貸款放與不放的效益與工資收入沒有顯著的關聯度,而一旦發生不良貸款則相關責任人必須受罰,這樣基層行就沒有積極性去主動發掘風險放貸機會。如此存差的出現,一方面,不利於銀行效益水平的提高,影響銀行自身的發展,另一方面,會使銀行陷入融資困境。因此,必須深化財務管理激勵機制,加大效益與業績的掛鉤力度,以充分調動每一名員工的經營積極性,從而實現利潤最大化,以達到防範財務風險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