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職場

主動離職員工返聘,要不要錄用?

主動離職員工返聘,要不要錄用?

被公司辭退的不能再錄用,相信這點大家都認可。但若是員工因主動辭職,離開後又想返回原公司上班,要不要錄用?做法就有差異了,有的公司很鼓勵和歡迎老員工返聘,這樣輕車熟路,入職就能上崗;而有的公司則堅決制止和反對老員工返聘,認為這樣做太兒戲,會給在職員工造成“想走就走,想回就回”的不好影響。請看他們的觀點:

正方:可以錄用只要不是被公司辭退的,不論其當初辭職的原因是什麼,企業還是應該給予鼓勵和歡迎的。因為現在招聘難,新人都不好招,老員工技能熟悉,又知曉企業制度和文化,就更是財富了,而且他們經過離職返聘後會更珍惜工作,穩定性和積極性更高,許多企業出臺各種獎勵政策來鼓勵老員工返聘就是最好的證明,故應給予大膽錄用。

中立:萬事非絕對

反方:不能錄用一旦對主動辭職的老員工返聘開綠燈,就會造成在職員工對辭職行為的隨意心態,幹得不爽就辭職,反正返回來上班公司還會要自己,這種風氣一旦助長,就會對現有的人員管理造成困擾,員工責任心和敬業度下降,反而得不償失。為了謹慎起見,許多大型企業是不會用“回頭馬”的,故還是不予錄用為好。


我支援正方:可以錄用 我支援正方的觀點。

我們公司經常碰到這種“回頭馬”,也會接收,從而可以看出在某些方面,公司還是存在著一定的吸引力的。但是對這一類人員並不是來者不拒,必須進行篩選。我們會如此操作:

一、要先查清楚員工當初辭職的原因是什麼?

1、很多離職的員工只是因為個人原因(結婚、生孩子、老人生病住院要照顧等等)離開企業,只要崗位有空缺我們是非常歡迎員工回來的',有時生產量大嚴重缺員時,我們還會主動找上門去,許諾給他們報銷路費等等優惠來吸引他們回來。

2、如果是因為總和同事合不來,對公司有諸多不滿而離職的,基本是不會要的。

二、然後再看看這員工的技能是不是優級的,是不是需要花時間培養的崗位。我們有的崗位培養一位工人上崗要花費2-3個月時間進行培訓,培訓好了還不一定留下來,錢也花了人也走了。就是留下來的上崗後的產質量也遠遠比不上老員工,所以,一名在人品上沒什麼大毛病的熟手員工回來可以頂上2-3名新員工,既省心要省錢,何樂而不為呢!

三、對一些崗位技術含量不是很高的離職人員回來,我們可能還會重新設立聘用條件,比如:其他崗位人員緊缺時必須去幫忙等等。

四、無論離開公司多久回來,都必須是按新人一樣填寫入職申請表,辦理入職手續。與新人的區別是不再設定試用期。

五、為了避免員工產生想走就走的風氣,我們很多獎勵或福利都和連續工作年限掛鉤的,如年末獎勵、培訓專案等,讓那些一直留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看到實實在在的好處,明白走來走去的實際損失,這樣就不會有想走就走的風氣產生,再者還無聲地告訴那些有離職念頭的員工“外面的世界並沒有想象的那麼精彩”。

總之:錄不錄用,公司應該有個度,明白錄用什麼樣的人是最主要的!

(4.26打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