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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農業經濟管理

探討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思考論文

探討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思考論文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科學技術是農業發展的根本出路,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是科學技術轉化為農業現實生產力的主導力量,是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的重要載體。農業技術推廣則是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繁榮的重要措施和有力保證,是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的重要橋樑和紐帶,在農業乃至農村經濟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完善、合理、健全的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可加速提高農民科學種田的水平,增加種田的科技含量,降低生產成本,增加農民收入。但隨著農村經濟改革的深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推進,原有的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已難以適應新時期社會發展的需要。為此,筆者以寶山區為例,對目前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進行了現狀調研,分析了存在的問題,並依此提出了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的對策與建議。

1寶山區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現狀

寶山區共有種植業方面的農技推廣機構6個,其中區級1個、鎮級5個(鎮各專業站合併稱為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見表1)。截至2013年12月,寶山區共有農技推廣人員65名,其中區級33名、鎮級32名,與前10年相比,技術人員數量減少了31人。全區農技推廣人員中,本科學歷有28人、佔總人數43.1%,大專學歷有18人、佔27.7%,中專學歷有9人、佔13.8%;高階職稱有21人、佔32.3%,中級職稱有22人、佔33.8%,初級職稱有19人、佔29.2%(見表2)。由此可見,從區到鎮,高學歷、高職稱人數比例下降,初級學歷職稱人員比例上升趨勢明顯。

2寶山區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存在的問題

2.1推廣理念與現實不相適應

寶山區的農技推廣是以推廣普及農業技術為核心,主要目標是提高農業的產量和農產品的質量,推廣方法基本是“技術示範+行政干預”,雖然也開展一些培訓,但很不規範。而農業發達國家通常把農技推廣稱為“農業推廣”,是以提高農民素質為核心,推廣人員透過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來促進農業科研成果的應用和轉化,加速農村發展;普遍採用的方法是參與推廣,透過示範、培訓、交流、研討,引導和幫助農民提高科技素質,提高農民種田水平;推廣人員的基本職責是走訪和培訓農民,著重幫助農民解決生產中產生的實際問題與困難。

2.2技術推廣力量嚴重削弱

國務院國辦〔1999〕79號檔案明確規定:“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是國家在基層的公益性事業單位”。但調查發現,寶山區鄉鎮農技站無法將大量的農業科技新成果、新技術及時普及推廣應用到農業生產中。究其原因:

(1)鄉鎮農業“四站”劃歸鄉鎮政府管理,造成政事不分。

(2)農技人員的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普遍較低,工作積極性不高。

(3)農技人員與農民脫節,導致農業技術推廣停留在區級,技術難以傳授到農民手中。(4)有一定數量的在編人員根本不在農技推廣的崗位上工作,農技人員往往身兼數職,如大多數鄉鎮農技人員被鄉鎮領導幹部牽著鼻子走,隨意被抽調去幹其他工作,根本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農技推廣服務工作,存在在崗不在位的現象。

2.3年齡、知識老化,整體業務素質下降

寶山區各鎮農業技術人員年齡基本在50-60歲,他們有一定的專業理論基礎知識和實踐工作經驗,但在產業結構調整後,因知識更新較慢,存在知識老化、整體業務素質下降的現象。同時,因受諸多因素限制,農技人員深入田間地頭的時間少,參加培訓、學習的機會更少,再加上自2000年以來,各鎮農業系統基本沒有招收新的農業院校大專以上畢業生,人員老化、知識更新慢,嚴重影響了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發展。

3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的對策和建議

3.1加強對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重要性的認識

若沒有積極有效的'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就沒有農業的穩定發展。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在農業發展新階段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不能因為推進城鎮化建設後,農業的經濟效益低、佔比小,而放棄或削弱對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的建設。

3.2增加投入,穩定農業技術人員隊伍

為穩定農業技術人員隊伍,除要提高農業科技人員的待遇、增加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資金外,還需各級政府繼續堅持《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及相關政策法規不動搖,提供政策保障。

3.3強化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素質

主要內容包括:

(1)加大對現有農技人員的培訓力度,積極開展多層次、多內容的技術培訓和繼續再教育活動,不斷更新知識、拓寬知識面,逐步提高業務素質和水平,以適應本市(區)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

(2)建立農技推廣帶頭人培養制度,採取外出考察、委託農業院校培養等方式,加速培養一批中青年高階農技人才,充實到區、鎮農業技術部門中,使其成為業務條線的農技推廣帶頭人,讓其承擔寶山區重大農技推廣專案。

3.4提高基層農業技術推廣裝備水平

進一步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基層農技推廣條件,加快建設農業預警體系、檢驗監測中心,完善服務手段,提高預測預報、檢測能力和農產品安全生產水平,並對承擔公益性職能的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支援。

3.5科學合理設定機構,增強推廣活力

按照便於管理、集中力量、利於發展的原則,建議由區級農技推廣機構派出成立鎮級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技術人員由區農業技術部門統一管理和調配。同時,健全村級農業技術推廣隊伍,每個村從農業合作社中選擇確定1-2名農業技術員,逐步建立和規範村級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隊伍。

3.6強化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保障體系建設

深入開展以有服務隊伍、有工作場所、有服務裝置、有服務物件、有試驗示範基地為內容的“五有”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增強農技推廣的實力和活力。進一步提高區、鎮兩級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待遇,提高服務保障水平,逐步改善基層農技推廣人員的工作條件,完善落實對農業技術人員的聘任制度,確保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隊伍的穩定。實行農技推廣人員資格准入制度,力爭杜絕“有用的進不來、沒用的混進來”的現象,新進的農技推廣人員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對口專業學歷,實行競聘上崗、擇優錄用等各種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