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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除了薪水低,有時候離職全是被老闆逼的

評論:除了薪水低,有時候離職全是被老闆逼的

在近期所作的試用期大調查中,有57%的受訪者表示自己曾在試用期內主動離職,而造成職場人和企業主動談“分手”的前三位原因分別是薪酬福利低於預期、職業發展空間小、不適應企業、團隊的工作風格

一家企業的工作風格通常取決於老闆,而一個團隊的工作風格則取決於團隊的領導和企業的風格。所以除去薪酬福利、職業發展空間這兩大主要原因,排在第三位和第五位的兩大離職原因都和上司有著緊密聯絡。根據前程無憂2011年釋出的《僱主人氣調查報告》顯示,17%的僱員對僱主最不滿意的地方是“管理者的風格和能力”,僅次於對薪酬的不滿;在離職理由中,與上司關係不佳首當其衝,而在網際網路時代中成長的“85後”、“90後”員工中,這一離職原因更是高達68%。這份調查雖不是隻針對試用期員工,但是卻能代表職場人的態度:員工真的`會因為上司的原因離職。

專家提醒:

每一個職場人所忠誠的應該是自己的職業生涯,而不是某一家企業;我們也一直在強除錯用期內個人要對企業進行考察;所以如果你在試用期內主動離職,只要你能確定這份工作確實不符合你的職業發展規劃,比如企業提供的平臺不能夠實踐你在職業生涯中的階段性目標,或者企業的價值觀不能和你的長遠發展,如性格,興趣等相匹配,你都可以大膽地主動提“分手”。

雖然只有短短的幾個月,可試用期的旅途似乎充滿荊棘,這種感覺很多時候是因為我們太過重視試用期,總擔心企業看不上自己。最後,我們還是要提醒求職者:試用期請挺直腰桿,在企業看你的同時記得睜大眼睛好好看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