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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營銷活動計劃

汽車營銷活動計劃

一、目的:

滿足使用者合理需求、減少使用者抱怨、降低使用者投訴、提高使用者滿意度、確保不發生媒體曝光事件、保障市場穩定,確保順利渡過20xx年度“3·15”消費者權益保障日,提升上海××汽車美譽度。

二、活動內容:

(一)重點使用者:

定義

1)使用者的背景特殊性(電臺、報社、記者等)。

2)使用者直接致函、電至新聞媒體(電臺、報社等)。

3)使用者因同一性故障(包括一般性的故障維修)投訴800熱線兩次以上且問題未處理完畢。

4)重大責任事件(如火災、事故等),但遲遲未完全處理完畢。

5)服務網點因技術類問題一直未能致電/函我部要求處理類。

6)保修期內同一輛車單月索賠次數在3次以上的.;

7)三包期內非正常損壞的同一故障,在二個月內更換過二次以上的。

8)使用者將車放置服務站內拒絕維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