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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的承包合同

物業的承包合同範本

承包合同是指買賣雙方在經濟活動中對基建產品約定的價格,由雙方透過談判,以合同形式確定。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物業的承包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參考!

物業的承包合同範本一

甲方:

乙方:

甲方系山西北方法人企業,為xx工作提供綜合性的勞動服務;乙方系以xx為主的獨立勞動者合夥組織,為社會提供勞動服務。甲方為了更好的為xx提供優質的服務,促進xx事業的發展,甲方將xx物業管理工作承包給乙方,乙方同意集體承包該物業的管理工作。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承包xx物業管理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的內容、面積、地點

甲方將位於共計平方米的物業承包給乙方管理,乙方負責該物業的管理、日常維護等全部工作。(詳見工作內容清單)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一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滿,雙方無異議可以順延,但需在承包期滿前一個月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條承包費的金額與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費人民幣元;

2、承包費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年月日支付人民幣元;

200年月日支付人民幣元;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適時指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派管理人員對乙方進行監督與管理,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監督與指導。

2、甲方應當按時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承包費,乙方應當按時完成承包的物業管理任務。

3、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應當選派不得少於人對該區物業進行管理和日常維護,乙方指派的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應當報甲方同意與備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員是;甲方對此經稽核認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認為乙方安排的人員不適合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換管理和日常維護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甲方為乙方購買賠償最高金額為人民幣100,000元的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受到意外傷害可以享受賠償。

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管理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員在承包管理期間,要自覺加強安全生產意識,在工作中注意安全,並應當遵守甲方制訂並公佈的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若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手則與規程,經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單方權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條獎勵與處罰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賠償守約方所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對承包的物業管理效果的好壞,對乙方進行適當的獎勵與必要的處罰。(獎勵與處罰的幅度不得超過承包金總額的25%)。

3、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的.、指導、管理與監督,甲方有權單方宣佈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費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變賣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及日常維護工具、設施等,違者除給予沒收非法所得外,並應按實物折價金額3倍賠償,情節特別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業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其他事項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員承諾: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員與甲方為承包與發包關係,而不認為與甲方存在勞動關係,或者是甲方的員工,並由此主張相關的權利與義務。

2、若乙方的成員需要委託甲方代買社會勞動保險或者醫療保險的,甲方可以提供協助,但所有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或者授權甲方從承包費中直接劃扣)。

3、乙方授權委託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員支付勞務費人民幣元;支付勞務費人民幣元;向支付勞務人民幣元,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在此授權甲方直接從應當支付乙方的承包費中扣除上述費用。

4、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

5、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約代表簽名):

乙方(全體成員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

物業的承包合同範本二

發包方:

承包方:

發包方與承包方經協商一致,並經發包方公司會議同意,現將房安物業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經營期間,公司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稅收渠道不變。

第二條承包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三條承包經營的期限為2年,即從20**年5月1日至20**年5月1日止。

第四條承包經營的方式為: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

第五條承包期間,承包方鄢海軍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經理的職權。

具體權利如下:

1、有權聘任各部門成員組成本公司的管理機構,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定,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3、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資產和辦公用品。

第六條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支票等財務憑證。

第七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的各種稅費等。

2、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

3、在現有管理小區範圍內(西苑小區、東山苑小區、惠麗佳園小區等),承包期間保證按照中房公司現有標準按時發放現有三名職工工資及勞保福利。

4、因前任經理管理不善造成西苑小區住戶不滿物業公司管理,如西苑小區業委會以後自行管理,物業公司退出西苑後,則不保證第3條的承諾。

第八條要合同生效後即具法律約束力,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後,方可解除。

第九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經發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附則:

在前任經理管理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責任,與本合同承包人無關。

發包方:承包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