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心得體會

街道青年大討論活動心得體會

街道青年大討論活動心得體會範文

為進一步激發廣大青年自覺投身學雷鋒和志願服務活動,進一步弘揚社會主旋律,進一步倡導和踐行“公正、包容、責任、誠信”的價值取向,**街道團工委以公民道德與價值取向大討論活動為契機,於8月開始,舉辦了“不是3·5,一樣談雷鋒”新浪微討論和“學雷鋒做好事,我奉獻我快樂”青年主題辯論賽。近2個月來,社群青年分別圍繞“新時期如何弘揚雷鋒精神”、“學雷鋒是否應該高調宣傳”、“學雷鋒是否應該物質獎勵”、“當代社會,弘揚雷鋒精神更需要進行制度建設還是精神宣傳”等話題展開了廣泛討論和激烈辯駁,在思辯的過程中共同探討新時期雷鋒精神的深刻內涵,期間,也形成了青年自己對傳承和發揚雷鋒精神的鮮明觀點。

新時期的雷鋒精神擁有更多的涵義和表現方式

“雷鋒,在他那個時代是個英雄,在我們這個時代是一種精神,而對整個時代來說他是一座人類精神上的豐碑。”網友在微討論活動中如是說。雷鋒精神,其實質和核心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與時代同行,雷鋒精神也被不斷注入新的內涵,增添新的活力,賦予新的使命。即便時光流逝,雷鋒精神仍然具有強大的感召力。新時期的雷鋒精神已不僅僅侷限於助人為樂的服務精神,而是體現在我們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愛崗敬業、關愛他人、銳意進取、勤儉奮鬥、釘子精神等都是新時期雷鋒精神的真實體現,志願者、義工等都是雷鋒精神的延續。

以物質獎勵為手段,將學雷鋒植入人心

無可厚非,學雷鋒從其本質意義而言,是為人民服務,而非為人民幣服務。如果單純將學雷鋒作為一種道德標準來考量,物質獎勵的確有違背其內在驅動力之嫌。況且物質獎勵的標準很難界定,多少獎勵足矣?我們不得不說,身邊諸如郭明義這樣的平民雷鋒,絕不是出於物質獎勵才會伸以援手,完全是發自內心的真心行為。若將學雷鋒與物質獎勵相掛鉤,我們不得不在施助者的動機上打上個大大的問號。然而,從另一角度出發,作為一個處於和諧社會建設之中的國家,不是每一個個體都能有如此崇高的價值觀認識,物質獎勵完全可以作為一種手段,亦或是一個推手,鼓勵和號召更多人投身學雷鋒的行列,並將其慢慢植入人心,透過一個理念的灌輸昇華為一種習慣的養成。

當代社會,弘揚雷鋒精神需要制度建設和精神宣傳雙管齊下制度作為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具有強制性、規範性等特徵。伴隨著社會進步,制度建設已從宏觀覆蓋到微觀的方方面面。就學雷鋒而言,我們完全可以將雷鋒精神分解為若干組成部分,用各項制度分別加以體現,以制度鼓勵、促動和加以引導,讓人們從被動到主動,從自發到自覺,常態化地形成學雷鋒的習慣,達到潤物細無聲的效果。另一方面,此前彭宇案、小悅悅事件、該不該扶老人等道德滑坡事例的接連發生,讓人們對學雷鋒做好事抱著一絲擔憂,更讓我們意識到好的社會風氣還需要有法律、法規或者制度層面的依託和保障,讓做好事者不會有後顧之憂,也就是所謂的“必須用制度托起助人的美德”。同時,制度建設在某種程度上也增加了人們學雷鋒的途徑,工作機制的建立和完善能讓人們在學雷鋒的過程中更有針對性、方向性和指導性。

若站在精神宣傳的角度而言,發揮主觀能動性靠的是內在意識,精神宣傳的直接目的`就是提升人們對於雷鋒精神的自覺認同,也只有在認同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弘揚雷鋒精神。我們絕對相信,促使“最美媽媽”吳菊萍捨身救墜樓兒童的一霎那,絕不是她左思右想權衡利弊之後的決定,而是一種發自內心的善舉。在當今各種價值觀和文化充斥的背景下,人們急需一個精神家園的迴歸。精神宣傳就是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榜樣的力量鼓舞人,進而滿足當代人們的精神需求。

其實,無論是制度建設還是精神宣傳,都有其可圈可點之處,非要爭個你長我短本不可能。應該說,弘揚雷鋒精神,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制度建設和精神宣傳各司其職、相輔相成。如何創新學習雷鋒精神的形式,並將其代代相傳,才是我們真正需要思考的問題。歸結到我們青年自身,務實地學雷鋒更有意義。

高擎雷鋒精神火炬,不需要多高的起點,只需要從我做起,從點滴做起。小到隨手關燈、節約用水、公車讓座、撿拾垃圾……滴水匯成海,許許多多小事集合起來就變成“大事”了。

高擎雷鋒精神火炬,不在於搞一場運動,只需要貴在經常,重在持久。學雷鋒做好事更需要注重的是一種理念的培養和習慣的養成。

高擎雷鋒精神火炬,不追求宏大蓄勢,只需要踏踏實實,立足崗位。就讓我們結合自身實際,從身邊做起,將雷鋒精神轉化為日常行為,關心身邊人、做好身邊事,以自己的能力擴大服務的半徑,從青年開始,引領社會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