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圖書出版的合同
甲方:(出版者)
地址: 電話:
乙方:(著作權人)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授權甲方出版上述作品,期限為 年。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出版者。乙方不得將原書的部分內容稍加改動以原名或更名由第三者出版,否則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二條 該作品系乙方創作、翻譯、編纂,如有侵犯他人版權及其他民事權利和洩密等情況,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翻譯稿乙方須出具原書作者同意的證明或有關協議。
甲方要求上述作品的內容、字數、插圖或圖表符合出版標準,保護原稿達到齊、清、定的要求。
第三條 乙方授權甲方可將作品轉讓給我國大陸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出版、發行,所得收益的 %交付乙方;乙方許可甲方在報刊上轉載上述作品,甲方應及時將報刊使用作品的.情況通知乙方,並將所得報酬的 %交付乙方。
第四條 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乙方須正式交付作品原稿,並填寫收稿單一式二份,合作作品代表須對其所確定的署名負責。
第五條 甲方有權根據出版要求對本作品的文字、插圖等進行必要的修改、刪節和技術性處理,對原稿內容較大的實質性變動,須徵得乙方書面認可。
第六條 乙方要求校對清樣,以初校為限,並應在約定的初校期內將校樣交到甲方。若未按其要求交換校樣或因乙方修改而造成版面較大改動影響按期出版,加大印刷成本,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推遲出版責任。
第七條 甲方著作權使用費支付方式及標準(任選定一種)。
一、 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
(一)基本稿酬:千字 元
(二)印數稿酬:每萬冊付基本稿酬的 %,超過萬冊的部分以千冊計算(不足千冊的按千冊計),每千冊付基本稿酬的 %。
二、版稅:定價 元×冊數 × %(版稅率)
三、一次性付酬元。
第八條 作品印數確定後,甲方應於 個月內出版成書。重印書出版兩個月內,甲方須按規定標準向乙方支付印書稿酬或版稅。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提議對書的內容進行修訂或增減,可對合同有關內容另行協商。
第九條 乙方自願資助甲方出版費用元。甲方按照約定要求如期出版該作品。甲方若不能按期出版造成乙方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支付資助費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若有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由於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出版上述作品(第九條規定的作品除外)甲方須及時通知乙方,協商另行約定出版日期。
第十一條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出版上述作品或不能按期出版上述作品,合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可以折優惠購書冊,於 年 月 日前交書款定金 元。到期不交定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若甲方有經濟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書款未結清以前,甲方可以扣發稿酬。
第十三條 上述作品原稿在首次出版後 個月內,甲方向乙方贈書冊;作品原稿在出版後半年內乙方可向甲方索取原稿,過期甲方有權處理。若在出版前丟失原稿,甲方應賠償乙方基本稿酬 %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本合同為甲方標準合同,若涉及沒有規定的內容,雙方可協商補充有關條款附後,與本合同同樣有效,故乙方應申明要求保留的條款,否則視為同意。本合同有效期滿後,甲方享有續簽出版合同的優先權。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簽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合同管理機構執四份。本合同甲方要求生效條件:
(1)甲方經辦編輯室負責人簽字;
(2)乙方簽字;
(3)甲方合同管理機構(總編室)蓋合同章。上列手續不齊備者,視為無效,若產生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