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的新京報到底有沒有資格談論王斌餘?
讀者若懷疑我這篇文章的真實性,可去新京報各大零售站微服私訪,或直接去各報廳跟新京報送報人員瞭解情況。
作為一家以“社會良心”自詡的新京報,自己卻在用人上存在著大量違規現象,單從為新京報工作的人數最多一個部門發行部,就存在嚴重的違法勞動法的用工現象。送報人員進報社須繳納1000元之多的押金,為是腳踏車、工作服、所送報刊的安全起見。不僅如此,新京報的這些送報人員,每天工作都超過12個小時,一般從早上4、5點起床開始工作,直到晚上9點左右才能得到休息,這中間穿插了一些會議、培訓等事項。天天如此勞作,絕沒有休息日。送報人員在整個報社也是最辛苦的,但是很長一段時間以來,他們的工資只有700元左右一個月,現在為刺激送報員的積極性,改革了先前的薪酬制度,倒是增加了一些“提成”,工資終於達到1000了。因為這份工作的異常辛苦,不斷有送報員辭職離職,就是到目前為止,新京報仍然缺送報員,從外面難以招到送報員。
這就是本次王斌餘案件受到輿論廣泛關注,也受到這份新銳媒體關注,其間不為人知的一些更全更真的新京報自己的活生生的故事。很難想象,這家自詡“為老百姓吶喊”的報紙,在自己的員工的勞動權益都不能真正保障的同時,要去為王斌餘去聲張正義討回公道。難道這就是以“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看護,對理性的呼喚,對權力的制衡,對本真的逼近,對美好的`追求,對公義的捍衛,對醜惡的鞭撻”作為自己歷史使命的新京報所做的嗎?
有著南方都市報背景的新京報,說到底,丟棄不了自己的“為精英說話為資本說話”的本性和立場,雖然從新京報就王斌餘案件一開始所發的文章《王斌餘案不僅僅是個人悲劇》,到《由王斌餘想起了蔣愛珍》,到今日的《王斌餘案:底層群體罪與罰的正義之辯 》,我們便終於發現新京報的真實意圖所在,原來是要為在中國取消死刑制度在做著積極的輿論準備。不是嗎?先前的劉湧案件,不是有南方日報系跳出來,策應北大某著名法學教授,極力為劉湧聲辯?這一切為的是什麼?取消死刑制度的真實意圖何在?一言以蔽之,就是為因二三十年改革開放而滋生激增的瓜分者貪汙者等得利者進行“原罪”洗脫。
新京報擺出的一副關心平民的姿態,走近仔細看,原來是多麼的虛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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