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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整治工作方案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整治工作方案

根據市安委會關於切實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結合上級工作部署和我市實際,特制定全市2014年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按照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突出重點,依法整治,落實危險化學品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二、整治範圍。

(一)整治的重點範圍。

專項整治範圍為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化工企業,其中整治的重點包括:

1.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特別是工藝複雜、規模較大和危險性較高的企業;

2.帶有儲存設施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特別是經營劇毒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企業及氣體充裝站、加油站等;

3.建設專案安全審查手續未結束、正在建設期間的危險化學品建設專案。

(二)整治的重點內容。

(1)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使用)許可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安全規程制定情況;

(3)安全管理機構設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

(4)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

(5)生產、儲存設施和工藝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符合情況,與周邊和內部環境的安全距離情況,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6)對未經正規設計的在役裝置進行安全設計診斷工作情況;

(7)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情況;

(8)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檢測、評價(估)、監控和備案情況;

(9)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況;

(10)安全評價及建設專案安全審查手續情況;

(11)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標準化、“打非治違”、隱患自查自糾等工作開展情況。

三、實施步驟。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企業自查整改階段(7月9日至7月31日)。

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開展全面的`隱患排查治理,必要時聘請專家進行重點安全檢查,查詢內外部安全間距、生產工藝、單元操作、重點反應裝置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不足。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要加快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工作進度。

(二)排查整治階段(8月1日至9月20日)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對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檢查。主要內容:一是檢查企業開展隱患自查自糾情況,並現場抽查企業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公用工程等單元和重點部位的安全生產狀況;二是檢查企業整改事故隱患情況,單位自查或聘請機構或專家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是否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隱患,是否已落實整改資金和整改計劃等情況。對檢查發現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要依法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對隱患嚴重,有可能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要責令企業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並及時上報市安監局掛牌督辦,做到隱患整改的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切實推動隱患整改;重大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市安監局將派出督查組,對各鎮區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查和抽查。

(三)總結提高階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鎮區要針對前兩個階段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積極研究採取有力措施,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尤其是重大隱患,要及時整改銷案。同時,推動各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推進“兩重點一重大”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安全設計診斷和安全標準化建立等工作,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鞏固和深化專項整治活動各項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專項整治工作的目標和責任,制訂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保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突出重點、依法整治。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按照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結合實際,研究本轄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明確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

3、強化指導、狠抓落實。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特別是“兩重點、一重大”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紮實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