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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醫療質量的管理方案

醫院醫療質量的管理方案

為了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提高的醫療需求,提高醫院的醫療管理水平,防止醫療事故的發生,特制定舊店中心衛生院醫療質量管理方案。

一、 醫療方面

醫療文書書寫規範:格式及內容嚴格按省《醫療文書書寫規範》的要求書寫,採取院科兩級督導檢查的方法,每週至少抽查1次。

1、 門診病歷書寫要求:

(1)內容包括:一般專案、主訴、現病史、既往史;體格檢查部分要有四測,各種陽性體徵及必要的陰性體徵,診斷及治療,處理意見等。對符合住院指徵,而病人或家屬拒絕住院治療者,應在門診病歷中註明拒絕住院。

(2)接診醫師應按要求及時完成,對急、危、重病人亦可先辦理住院手續,後完成門診病歷,時間不超過6小時。發現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扣5元/份。

2、 門診處方書寫要求

(1)字跡清楚 (2)地址詳細到鎮(鄉)、村 (3)塗改要簽名,塗改2處以上的處方作廢 (4)藥名劑量及用法準確無誤 (5)須有sig並清楚無連筆 (6)靜脈滴注縮寫統一為ivdrip,不含上述要求扣2元/份。

3、 入院記錄書寫要求

(1)內容包括:一般專案、主訴、現病史、既往史、個人史、家庭史、體格檢查、專科檢查、實驗室及其它輔助檢查、初步診斷等,修正診斷及補充診斷應在確診之日用紅筆寫於病歷的左下角,寫明日期並簽字。格式按照《醫療文書書寫規範要求》。不合上述要求扣2元/份。

(2)入院記錄應在病人入院24小時內由住院醫師(實習醫師不得書寫)完成,危重病人及手術病人應即刻完成。不合上述要求扣5元/份。

(3)病人出院後應在1周內將病歷完整上交科主任,逾期不交者扣2元/份,無故丟失病歷,主管醫師扣罰50元/份。

4、 病程記錄書寫要求

(1)首次病程記錄應按《醫療文書書寫規範》的要求及格式由住院醫師(實習醫師不得書寫)完成,不得缺項,漏項(尤其是不要漏掉鑑別診斷)。夜班收住院病人超過3個以上者,如遇手術、搶救病人等情況,可允許推遲完成時間。否則應在病人入院6小時內完成。但危重病人不論任何情況,均應即可完成,並隨時記錄病情變化。對於夜班收住的未完成的病歷,夜班醫生應向科主任或主管醫師交班,由有關醫師在次日完成,缺項、漏項每份扣2元,不按時完成每份扣5元。

(2)病人入院24小時內須由主治醫師查房意見,並標明XXX主治醫師(或主任)查房記錄,內容包括病情分析,查體陽性體徵,須完善的輔助檢查及鑑別診斷等,主治醫師或主任應在審查後用紅筆簽字,不合上述要求扣5元。

(3)一般病人病程記錄應1-2天記錄1次,危重病人應隨時記錄,不合要求扣2元。

(4)病人出院時的病程記錄,應以小結的形式寫出,不合要求扣2元。

5、 實驗室及其它輔助檢查,病人住院時間超過24小時者,要求三大常規及其它必要的輔助檢查專案齊全,並與醫囑相符合。不合要求扣2元。

6、 危重及死亡病例要有病例討論記錄,重大手術及新開展手術要有術前討論記錄,術前小結應在術前完成,術後記錄、手術記錄應在6小時內完成,拆線記錄應在拆線後即刻完成。不合上述要求每項扣5元。

7、 臨床各科室間應建立會診制度,會診醫師應具備主治以上職稱或高年資住院醫師,將會診意見記於病歷。

8、 急危重病人搶救:

對急危重病人應簽訂搶救承諾書,將有可能發生的意外及併發症與病人家屬講明,取得家屬的支援和理解,搶救病人時,全科醫生應通力協作,邊搶救邊向病人家屬交待病情,及時記錄病情變化。病人死亡後應儘快完善各種病歷文書的書寫,包括搶救記錄,死亡記錄及死亡討論等,缺項或記錄不全者扣5元。

值班醫師規範:

採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的`辦法實行院、科兩極考核。

1、 值班醫師應穿工作服,衣帽整潔,不得穿拖鞋,違者扣5元。

2、 值班醫師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開工作場所(包括買飯、刷牙、洗臉、回宿舍喝水等),除需在病房處理病人外,應在門診接診病人,中午不得到值班室睡覺,晚上睡覺時間不得早於9點,違者扣10元。

3、 值班醫師應嚴格交接班制度,接班後應巡視病房並記錄,對病人的一切醫療措施要在診察病人的前提下進行,違者罰款5元。

4、 值班醫師應在交班時詳細交待病人的病情變化,不得找人代替交班而提前離崗,特殊情況須經科主任批准,違者罰款5元。

5、 值班醫師對住院病人進行的處理必須及時做好記錄,說明原因及療效,違者罰款2元。

6、 值班醫師對病人發生的病情變化要及時恰當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病人,違者罰款5元。

7、 收觀察要有觀察病歷,無或內容不全者扣2元,觀察病人不能超過3天,違者扣5元。

8、 各科搶救病人,組織急症手術、抽調人員應無條件參加(包括休班、下夜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參加,違者罰款50-100元,構成醫療事故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 藥房、藥庫

1、 藥品管理:妥善保管藥品,防止藥品受潮、發黴及過期、失效,如因藥品管理人員失職致大批藥品報廢,由藥品管理人員包賠損失。

2、 配方發藥:藥劑

人員應細心、迅速、準確,配方藥物嚴格執行核查制度,發藥與複核人員實行雙簽字,如檢查無雙簽字處方,每張罰款1元;如因發錯藥致醫療事故及不良影響者,根據賠償額的10%個人負擔。

3、 毒性藥品管理:嚴格實施五專管理,天天做日銷,保證帳物相符,如帳物不符給予20元罰款,並限期追查藥品去向。

4、 藥房劃價力求準確,誤差不大於0.1元,劃價不準確,每份處方罰款0.1元。

5、 藥庫:嚴格藥品進貨渠道,層層把關,嚴防偽劣藥品進入,如發現偽劣藥品,當事人負擔藥品款的10%。

三、 護理方面

護理文書書寫規範:格式及內容嚴格按省《醫療護理文書書寫規範》的要求書寫,採取院科兩級督導檢查的方法,每週至少抽查1次。

1、 表格書寫包括:體溫單、醫囑單、特護記錄、交班報告。

2、 醫德醫風:按護士素質要求、病人的滿意度檢查。

3、 病房管理:看是否符合達標要求,如急救物品管理、消毒隔離等。

4、 基礎護理:特護、一級護理、晨晚間護理及分級護理標準。

5、 查治療室工作:無菌操作、醫囑查對、三查七對及一人一針一管執行率。

以上發現不符合規定者罰款5-10元。

值班護士規範:

採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的辦法實行院、科兩極考核。

1、 值班護士應穿工作服,衣帽整潔,不得穿拖鞋,違者扣5元。

2、 值班護士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開工作場所(包括買飯、刷牙、洗臉、回宿舍喝水等),中午不得到值班室睡覺,晚上睡覺時間不得早於9點,違者扣10元。

3、 值班護士應嚴格交接班制度,危重病人應床頭交接班,對分級護理病人按規定時間巡視病房,並做好記錄,當班完成,違者罰款5元。

4、 值班護士不得找人代替交班而提前離崗,特殊情況須經科主任批准,違者罰款5元。

5、 值班護士不得帶孩子,幹私活,違者罰款5元。

6、 各科搶救病人,組織急症手術、抽調人員應無條件參加(包括休班、下夜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參加,違者罰款50-100元,構成醫療事故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 醫技科室

1、 對醫療裝置專人負責,定期保養,及時維護,保證機器正常工作。對於故意損害機器或責任心不到位致機器損害的,根據損害價值賠償。

2、 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保證檢驗檢查結果正確。對翫忽職守致報告結果不正確者,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認真填寫報告單及登記,對原始材料妥善保管,對出示虛假報告或遺漏原始材料所致糾紛,每份罰當事人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