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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議中學音樂校本教材的開發與編制論文

淺議中學音樂校本教材的開發與編制論文

摘要:中學音樂校本教材的編制應以《新課標》為理論依據,突出甘肅地方音樂資源優勢,兼顧不同民族不同地區的音樂文化特點。本文透過探索甘肅中學音樂校本教材的開發途徑與創編模式,體現出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的發展趨勢,既要繼承與發揚民族音樂文化傳統。又要開拓創新,使校本教材成為推動甘肅地方音樂教育發展的新形式與新動力。

關鍵詞:地方音樂稜本教材 教材開發 教材編制

一、中學音樂校本課程開發的意義

校本課程是20世紀60、70年代在英美等發達國家興起並受到廣泛重視的一種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相對應的課程。它是從學校的辦學特色和教師的特長出發。因而,它的針對性強,學校在課程編制方面的權力是體現辦學特色的基礎。學校辦學特色是需要有與之配套的校本課程來加以保證。開發和實踐校本課程,是發展學生特長,適應學生興趣和愛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保證。

中學音樂教育是素質教育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透過音樂教育來提高受教育者的藝術素質,從而達到全面素質的提高。音樂教育在一個國家的文化教育裡,在一個民族文明素養的培植過程中佔據著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大力開發音樂校本課程,挖掘它的教育資源是音樂教育改革的發展趨勢,是民族文化發展的迫切需要,同時音樂校本課程也是國家課程與地方課程的補充、延伸和完善。開發校本課程能夠大力發展學生對音樂的興趣和愛好,拓寬學生所學音樂知識的範圍,培養、提高學生音樂能力,並且可為學生提供更多的接觸音樂、學習音樂的機會,擴大音樂視野,提高音樂修養,充分發掘學生的音樂潛能。同時甘肅地區有著豐富的地方音樂文化資源,形式多樣。但還沒有被開發,至今沒有以甘肅地方音樂為內容的校本教材。因此,編寫和制訂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音樂教材,並在基礎音樂教學中合理有效的實踐,能夠讓接受基礎教育的學生很好的瞭解地方音樂,對進一步發展甘肅省的基礎音樂教育有重大意義。

二、甘肅地方音樂校本教材的開發

1、組織編寫人員

首先做好校本教材的開發工作,需要成立由校長、教科處主任等組成的領導小組和“初高中生音樂課題研究教師指導方式研究”課題組成員等組成的編寫小組,為校本教材的開發提供了良好的組織保障。

2、廣泛蒐集創編資料

開發的校本教材主題確定後,課題組成員需要分工合作大量蒐集資料。既要利用圖書館收集文字資料,也可以便利的利用網路獲取相關資訊,使資訊獲取更加多元化,使資料更全面更完整;既需注重借鑑他人的研究成果,又要充分總結我們自己的研究成果,使創編資料能夠“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推陳出新,革故鼎新”:既要有老師的經驗指導以及論文總結,又要有學生的親身體驗與自己實踐,做到老師與學生互動學習,培養融洽學習氛圍,堅持老師學生都要做校本教材的創編的參與者。在蒐集資料時還需特別注意資料的科學性、地方性和資訊的前沿性,不斷完善,保持地方音樂特色。

三、甘肅地方音樂校本教材的編寫

教材在編寫上的根本出發點在於將教學材料分化為可供連續學習的知識點與基本技術元素,逐步幫助學生掌握知識建構的能力基礎,並形成良好人格基礎。音樂教材中的知識點既包含音樂學科基本理論的知識點,也包含許多人文學科共有的一些知識特徵。音樂教材中的技術元素既包含音樂表現的技能,也包含音樂認知與理解的技能,更重要的是它還包含情感共鳴與創作的技能。地方音樂教材的編寫就是要將存在於音樂整體中的這些知識與技能合乎邏輯地先分解開來,然後再通過幾年的訓練,使學生逐步建立起對地方音樂的整體觀念。 從理論上看,校本音樂教材的編寫方式可以多種多樣,並無“定法”,也不能以“好壞優劣”加以簡單劃分。應當從音樂課程標準的落實和課堂教學實踐操作兩個方面對教材體例加以定位和評判。根據課程標準的要求和課堂教學實踐的需要,長期以來,音樂教材形成了一些常見的編寫體例,以下幾種方式也可作為中學地方音樂校本教材編寫方式的參考。

1、根據選材範圍的不同可以分成以下幾種常見體例:①歌曲集——以單一的聲樂作品為材料加以編排。這種編法在我國早期中小學音樂教材中最為常見,其中又以歌曲為主;②器樂演奏教材——以器樂曲以及樂器演奏法為材料加以編排。以器樂學習為主要內容的教材在我國中小學音樂教學中數量不多,通常作為輔助教材:③音樂欣賞教材——以音樂欣賞作為主體材料的單行本教材。按照新的.中小學音樂課程觀,“感受與鑑賞”是音樂教材中最重要的學習形式與教學材料,音樂欣賞往往貫穿於音樂教學過程中。單獨的音樂欣賞教材最典型的例子是上世紀90年代推出的高中教材。④綜合學習領域教材——以具體教學形式的類別為綱進行綜合編排。這種編法將具體教學形式的不同類別加以組合進行編排,是20世紀80年代之最為常見的體例,採用這種體例編寫的教材也是我國中小學的主流教材。教學形類別有唱歌、欣賞、視唱、樂理、器樂以及音樂劇、舞蹈等綜合表演活動等。

2、從內容組合單位的大小以及教學時數的長短上可以分出兩種方式:①以課時為單位進行內容組合與編排。這種編排體例將學習內容與課時嚴格對應起來,按照中學課堂教學時間將教學內容分配到每一課。課時既是時間概念,也是內容概念。這種編法的好處是省卻教師備課環節中內容的選擇,教師的教學便於規範管理和階段考核。缺點是教學中缺乏靈活性,限制教師的自主發揮,教材內容的安排過於單一化;②以單元為單位進行內容組合與編排。這種編排體例將各項學習內容整合為板塊,以單元的形式呈現,每單元可以分解成幾個課時。有的教材為單元設立主題,作為材料選擇與組織的依據。

3、根據教材教與學物件的不同,可以分成兩種方式:以教師教學需要為中心的編排方式。這種編排方式在傳統教材中比較常見。由於對學生主體作用的認識上存在偏差,傳統教材在考慮學生問題方面通常限於知識學習上的循序漸進以及技能掌握上的由易到難,教材的編排基本上是按照教學目標的進度要求展開的。以學生學習需要為中心的編排方式。這種編排方式在近年來的教材中比較普遍,教材都加強了對學生興趣的關注、對學生生理、心理發育科學規律的研究。

4、根據教材內容的內涵與外延,可以有以下兩種方式:以音樂文化為中心的編排方式。這種型別的教材以音樂文化作為構建教學單元的出發點,各單元選材與編排均圍繞音樂文化主題展開。以音樂基礎知識為中心編排的方式。以音樂基礎知識為主線的編寫體例,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按照由易到難、由淺入深的順序編排。另一種方式是按照音樂表現要素將教材內容分類組合。

總之,音樂校本教材編制是一個不斷完善、不斷髮展的過程,還需要更多教師不斷的學習和實踐才能找到真實具有學校特色的,真正符合學生需要,符合學校實際情況的音樂校本課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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