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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客房衛生管理制度

酒店客房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1、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衛生管理檔案(衛生許可證申辦申請書,人員花名冊及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取得時間,監督監測資料等),配備專人管理衛生工作。

2、必須亮證經營(衛生許可證),持證上崗(健康證、培訓合格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應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3、保持場所內、外環境整潔,經常開窗換氣,不亂放、掛或晾曬衣物等。從業人員的日常生活的用具不與顧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間的擺放要合理、整潔,每層客房應設專用消毒間及顧客用品保潔櫃。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潔衛生,專布專用,物見本色還要定期消毒。空調器濾網或風扇清潔無積塵。環境整潔、美觀,下水管通暢,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公用衛生間要每日清掃、消毒,設定能密閉的垃圾容器,採取切實可行的滅蠅、滅鼠、滅蚊措施。建立完善的清洗、消毒、保潔設施。

4、從業人員應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衛生知識,應經常保持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換洗工作服及勤洗澡、理髮,不塗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吸菸、工作前和便後要洗手。用品、用具的消毒工作專人負責,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長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週一換。茶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

5、採取消毒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徹底消滅室內的蚊、蠅、蟑螂和老鼠。

6、認真執行“法定傳染病報告”及“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制度。

7、嚴格執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自覺接受衛生監督員和群眾的監督。

一、客房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培訓及個人衛生制度

一、客房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取得有效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操作。每年體檢一次。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毒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衛生的疾病(腹瀉、咳嗽、發熱、嘔吐、手外傷等)不準上崗。 客房從業人員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須向單位報告,患者本人與其他知情健康從業人員均不得隱瞞。

三、上崗前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佩戴好工號牌。上崗時不準穿拖鞋。工作前接觸不潔物後必須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

四、保持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髮、勤洗澡、勤換洗工作服帽,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廢棄物。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飾。嚴禁在工作場所內吸菸、隨地吐痰、揪鼻涕、搔癢、掏耳朵、剔牙和嘻戲打鬧。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

五、每名從業人員配有的工作服須定期清洗,保持清潔。

六、不準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帶入工作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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