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元宵節燈會是什麼樣的
宮裡規矩,說到底還是講求雅緻,俗鬧的套路是不得的。元宵節歷史可以上溯至秦末,燈會則源自東漢宮廷。漢文帝時,正月十五便被欽定為元宵節,“元宵”意為“上元節之夜”,是宮廷內重大節日之一。清代之前,宮裡每逢元宵,都是要辦燈會、放煙火的。據《歲時記》等書記載,漢朝上元節燃燈一日,唐延至三日,宋為五日,明朝的上元節是大節,和春節緊密相連,初八開始點燈,一直點到正月十七深夜,才把宮燈拿下來。
歷經二十四朝興衰的故宮,建於明成祖朱棣永樂四年,歷時十四年建成,正趕上明朝元宵節玩燈最盛的時期。每年臘月二十四到次年正月十五,宮裡都會搭起牌樓,掛滿花燈。作為當時世界上最大的木結構建築群,難免遭遇火災。正德九年正月,寧王宸濠給皇上獻了鰲山燈,此種新式花燈以色紙、竹篾和竹絲扎骨架,糊上紙後,內燃香燭,藏煙火,摹仿妖魔鬼怪、花鳥蟲魚,堪稱惟妙惟肖。宮裡玩法誇張,甚至可造出數人高的亭臺樓閣、龜虎龍鳳,堪比唐玄宗時造的百尺燈樓。結果一下子就把乾清宮、坤寧宮燒得片瓦不存。嘉靖四十年冬,四年前被雷擊火災焚燬的三大殿才剛剛修好,明世宗朱厚熜喝多了酒,從預備在元宵節燃放的煙花裡挑了些出來,跟愛妃在寢宮貂帳裡私自點了戲耍,又引發系列火災。到了清代,滿人入關,將元宵節慶祝時間削減一半,宮內不再舉辦大型燈會,雍正下旨“紫禁城內每年冬令禁飭火燭”,這才徹底將故宮從命途多舛的祝融劫中拯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