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夥開店合同書範文3篇
第一篇:《二人合夥協議書(合夥開店)》
1.格式 合夥協議書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
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2.說明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及其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自願聯合。其法律特徵是:①合夥須有兩個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夥是按合夥合同聯合起來的經濟單位;③合夥人必須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④合夥財產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合夥應當簽訂合夥協議。合夥協議是指明確合夥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民法通則》規定,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協議,但具備合夥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證明有口頭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具有合夥關係。簽訂合夥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個人合夥可以起字號,依法經核准登記,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合夥人的權利有:①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③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④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合夥人的義務有: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和債務;③ 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二篇:《兩人合夥開店協議書》
甲方:葉小狗(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虞鮮花(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的考慮和充分協商,決定合夥經營寵物商店,本著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達成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甲、乙雙方暫共同租賃座落於用
以經營由乙方任法人代表的店名為“ ”的寵物商店。經營範圍為: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合夥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終止或繼續合夥。
第三條 股份、出資、債權債務、利潤的分配二人合夥開電器店合同書範文
1、甲、乙雙方各佔店鋪50%股份,店鋪的投資、債權、債務和利潤均按1:1的原則承擔或分配。
2、前期店鋪的租賃、裝修、進貨等各項投資(截止於 年 月 日),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後期如要擴大經營規模、改善店鋪形象或經營方式、增加經營範圍、增強行業影響等等需要繼續投入資金,須經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後進行,雙方仍按1:1投入資金。
3、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夥期間,店鋪資金以及店鋪物品、債權債務、來往賬目均為共有,任一方不得隨意支取、分割,經營賬目由雙方共同保護和管理。
4、店鋪實現盈利後,原則上按月結算盈利,雙方按比例收取經營利潤。此外,店鋪賬戶餘額及現金達到兩萬時(即賬戶餘額+現金≥兩萬時),甲、乙任何一方可提出分配利潤,但須保留繼續經營的必要資金。
第四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在本協議簽訂後,允許新成員入夥,但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①承認本協議;②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③簽訂新的協議書並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方可退夥,且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合夥人;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合夥人的權利
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經營。包括: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經營性合同、協議; 2、對合夥事項進行日常管理,共同決定合夥事項;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收取和支付經營中的債務;5、分配盈利。二人合夥開電器店合同書範文
第六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私自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並贏取利益。禁止任一合夥人另在鉛山縣範圍內再開經營寵物及寵物用品的店鋪(包括與他人合夥經營相同店鋪)。違反本條者,另一方可要求對方退夥,且獲得店鋪總資產30%以上的賠償。
第七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推舉雙方認可的中間人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
比例承擔。
第八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同意向法院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份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合夥人: 合夥人:
年 月 日
第三篇:《兩人合作開理髮店合夥協議書》
理髮店合作協議書
甲方:(真名)
身份證號:
現地址:
郵編:
聯絡電話:
乙方:(真名)
身份證號:
現地址:
郵編: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夥經營理髮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經營本店(店名 )(地址: ),直至結束到期。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 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前期預需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甲方 投資現金
人民幣 元,佔投資總額的' % ;乙方 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佔投資總額的 %。甲方與乙方的投資比例為 : 。
2、店面裝修完工後根據裝修情況多退少補。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
3、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滿後一併結清。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 %,乙方 %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 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 方保管, 方監管,在每月 日核算雙方簽字後,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
2、 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
②對於雙方合作事業專案有決定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 為合作人,其許可權是:
①參與合夥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②參與合作業務專案決策。
③負責管理財務收支,生產收支財務報表,並通報另一方;
4、 為合作人,其許可權是:
①參與合夥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②參與合作業務專案決策。
③負責管理財務收支,生產收支財務報表,並通報另一方。。二人合夥開電器店合同書範文二人合夥開電器店合同書範文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④後期他人入夥,需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夥:①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按其出資比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事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轉讓出資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起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九條: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合作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作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後即為生效。
第十一條:本協議塗改無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三方再行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