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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留學高中入學合同的注意事項

美國留學高中入學合同的注意事項

現在國內高中生選擇留學美國的人數越來越多了,他們在收到心儀學校錄取通知書的那一刻,心理想必無比激動。而為了確保學生能夠順利入讀學校,家長往往在收到入學合同的那一刻想也不想就簽了字,匯了入學押金。下面我給大家詳細列出需要注意的幾點事項及列舉幾個高中的入學合同,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1 付學費的方式

A 付全款

具體選擇哪種付費方式,當然要看家長自己的選擇,但是如果選擇第一種的話,學校會給出一個明確的截止日期,學生及家長要在規定日期之前把全額學費匯到學校,若學校在規定日期還沒有收到全額的費用,會收取滯納金。

B分期付款

學校的入學合同上一般會給出分期付款這個選項,但是大多數的學校都不會給出明確的是否要收取利息這樣的字樣。但是這部分一定要注意,因為天下是沒有免費的午餐的,在確定是否要選擇分期付款之前,需要和學校問清楚是否有附加條款或者明確的家長應付的利息。給大家舉個例子。美國華盛頓高中的入學合同上有兩個選項,Plan A 需要在7.1日之前付清所有學生在校需要的'費用,如果晚於7.1 會根據實際情況收取滯納金。Plan B 採用的是分期付款的形式,在7.1日之前付清全額學費的60%,11.1日之前付清全額學費的40%。學校同時也問了學生是否要參加學費返還計劃(請見2)。在其2011-2012年的合同上明確寫明著,若要選擇分期付款這個選項是必須要參加學費返還計劃的。也就是說Plan B 是與學費返還計劃繫結的。

但在其2012-2013年新發過來的合同上,卻沒有這句話,為此我們特地打電話去學校核實,根據官方的解答才知道,Plan B 確實是與學費返還計劃相繫結的。也就是說如果你不準備轉學而又選擇了Plan B來繳納學費,是要多交出1000美金的費用的。

2 學費返還計劃( Refund Plan or Reimbursement Plan)

美國高中基本都有一個學費返還計劃的選項,相當於一個學費的保險,萬一學生想轉學或者是因為意外不能上學的話,學校會返回部分未用的學費。(至於返還的比例,因學校的不同而不同)。但是這個條款是有明確的時間限制的,比如說華盛頓中學,則是在1月15日之前提出離校可返還未用費用的50%,在1.15之後的則不予返還。而西儲中學的返還計劃是退換未用部分的95.5%。而格里爾中學的學費返還計劃在合同上就沒有做太多的描述,但是學校額外附了一本小冊子,裡面對學費返還計劃及分期付款的收費等等都做了詳細的描述。總之一句話,提醒大家,像學費返還計劃這種條款如果合同上沒有做詳細描述的,一定要和學校再單獨確認。

3 所謂的霸王條款

美國高中的合同上常見的一條就是,如果簽了這個合同,這份合同是具有法律效應的。一旦學生未能到校,也要付清全額學費。而且學校有權利起訴你。所以家長在選擇入讀院校的時候要謹慎考慮。

而在這裡我要向大家提個醒,大家不要輕視了美國高中的入學合同,因為這裡包含了你的所有的付費資訊以及付費方式等等。而且這份合同自簽字那刻起就有了法律效律,如若違反合同內的條款,學校是有權利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