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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法律文化下的國際經濟法教學討論論文

多元法律文化下的國際經濟法教學討論論文

國際經濟法是對個人、法人、國家與國際組織從事跨國境的經濟活動所產生的經濟關係進行調整和規範的法學學科,其調整物件的跨國性與國際性決定了國際經濟法的教學有著不同於普通國內法法學學科教學的特點。

一、國際經濟法本身蘊含多元法律文化語境

我國經濟自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加入WTO以來日益融入世界經濟體系當中,但對國際經濟遊戲規則的掌握卻相對滯後。儘管改革開放以來各大學、研究所都開設了國際經濟法課程,但由於該課程內容的龐雜性和學科的交叉性以及極強的實踐性和鮮明的國際性,使得我國在開展國際經濟法教學時往往差強人意。

實際上,國際經濟法教學不同於其他國內法法學學科教學的最大特點在於其本身蘊含了多元法律文化的語境。由於國際經濟法是調整不同國家當事人開展跨越國境的經濟活動時的行為規範,因此,國際經濟法本身就包含了不同國家基於地理環境、經濟方式、社會結構、民眾的生活方式以及思想文化和宗教傳統等因素產生的不同的法律理念和價值。在當今全球化時代,不同型別的法律文化之間因經濟上的一體性而不斷進行交流、溝通、碰撞、競爭、排斥、滲透、融合,多元法律文化之間的接觸與互動也越來越頻繁、廣泛和深入。儘管經濟全球化浪潮帶來了法律的國際化趨向,即法律的“非國家化”,也就是透過締結全球的多邊貿易協定來統一國際經貿遊戲規則,但各國法律文化差異性的存在使得經濟法律的國際化始終是有限的。

在上述多元法律文化的互動中,西方法律文化又佔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經過長時間,特別是資產階級革命以來的演變和發展,西方法律文化已創造出了一整套能夠有力支援市場經濟、工業文明、民主政治發展的法律觀念和制度,而這些內容是很難從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或其他法律文化中發展出來的。因此,我國的學生在學習國際經濟法的相關規則時,往往因為缺乏文化背景而對相關規則不能透徹理解,並將之應用於國際經貿實踐。

二、培養學生跨文化交流能力是國際經濟法教學的重要價值取向

隨著全球化時代的來臨,國際經濟法教學本身蘊含的多元法律文化語境也日益明顯,其跨文化傳播特質也愈發凸顯和普遍化。因此,在從事國際經濟法教學時,必須將學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作為重要的價值取向。如前所述,國際經濟法本身的跨國性和國際性決定了國際經貿規則不同於國內法那樣具有絕對的強制力。國際經貿規則的有效性取決於不同國家當事人對不同法律的選擇和適用,取決於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不同法律文化下的法律規則具有明顯的差異性,對於要從事國際經貿活動的當事人而言,首先必須深刻理解不同法律文化下的法律規則,並在此基礎上選擇適用最符合自己利益的法律。而國際經濟活動本身只有實現當事人共贏才能不斷髮展,因此,國際經濟活動中的法律選擇也需要實現共贏。要做到這一點,就需要我們在日常的國際經濟法教學過程中將培養學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作為國際經濟法教學的重要價值取向。同時,國際經濟法的“弱法性”也決定了在國際經貿實踐中,法律只是當事人最後的救濟手段,卻不是最好的手段,平等協商與適當妥協才是解決國際經貿矛盾最有效的方式。要最有效地保護本方當事人利益,就必須在熟練掌握國際經貿規則的基礎上,透過跨文化交流實現各方當事人的利益共贏。在這種價值取向指導下,學習國際經濟法的學生除了需要做到對本國傳統文化的瞭解和傳承之外,還得具有自覺的國際意識,對世界各國的相關國際貿易、金融等法律知識都應瞭如指掌,對多元化的法律文化都能恰當理解和認識。

三、國際經濟法教學過程中培養學生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路徑選擇

1.多元法律文化的衝突與整合是國際經濟法教學的邏輯起點

如前所述,國際經濟法本身蘊含了多元法律文化的語境。在這一語境中,國際經貿活動的遊戲規則表現為多種多樣的形式。由於國際經濟法主要屬於任意法,當事人如何選擇適用法律將直接決定國際經貿糾紛的發展走向。而各國的法律規則以及各國各地區的國際貿易慣例存在著巨大的差異性,上述差異與不同構成了國際經濟法教學的邏輯起點。要增強國際經濟法的教學效果,使學生對國際經濟法課程形成全面、綜合的認識,就必須在國際經濟法教學過程中首先強調國際經濟法本身蘊含的`多元法律文化以及彼此間的衝突,再在此基礎之上,透過學生自主探究式學習去發現和體驗、整合多元法律文化,容忍差異性對於國際經濟活動的發生和發展所具有的重要意義,為學生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培養打下堅實的基礎。

2.國際經濟法教學過程要滲透學生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培養

國際經濟法所具有的鮮明的國際性和任意性決定了國際經濟法課程本身貫穿了從事國際經濟活動的當事人跨文化交流的過程,因此,對於國際經濟法課程的教學而言,就必須將學生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培養作為其教學的核心目標,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必須建立在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基礎之上。具體而言,在國際經濟法的教學過程中,要圍繞學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透過各種教學法的綜合應用,提高學生對跨文化交流能力在國際經貿活動中的重要性的認識;同時,透過案例、問答、角色扮演和辯論等方式,讓學生在與實際相似的情景中逐漸體會、認知和運用跨文化交流能力,從而為國際經濟活動的順利開展創造條件。

3.國際經濟法教學過程要以學生的批判性跨文化思維能力培養為主要內容

各個國家和地區由於政治、經濟和文化水平以及價值觀等的不同,使得本國或本地區跨文化法學教育的內容呈現出不同的特點和形式,向多元化的方向發展。就我國的國際經濟法教學而言,學生跨文化能力的培養應以認識能力中的批判性思維能力為主。批判性思維能力在人類的認知過程中常起著舉足輕重之作用,以此為媒介,方能除假存真,抵達理性之光明彼岸。而批判性思維能力的培養離不開教育的作用。在現代社會,加強批判性思維能力的培養具有更積極和更重要的作用。在全球化程序中,資訊科技革命和資本的全球性流動為文化資訊的廣泛而迅速的傳播提供了載體、工具和渠道,而每一條紛繁複雜的資訊背後必然隱含著一定的意識形態、價值取向。如何對上述紛繁複雜的資訊做出分析、比較和取捨,取決於從事國際經濟活動的當事人是否具備嚴謹的批判性跨文化思維能力。有了批判性跨文化思維的能力,學生方能正確而全面地分析、理解這些資訊所包含的不同民族文化,把握本民族文化與異民族文化的異同,並能在比較的基礎上選擇學習或者捨棄異民族文化,或其某些成分,從而促進跨文化實踐走向理性,實現國際經貿活動的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