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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與分錄

企業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與分錄

這個是學習會計的難點,因為平常接觸少。很難用幾句話說清楚,這裡把處理過程和思路說說,具體的分錄含羞草說了一些,可以比照相關的會計分錄。

一、取得長期股權投資要分三種情況,其投資成本的計量不同: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取得,按對方賬面價值入賬,與本方支付的賬面價值存在差額的記入資本公積或盈餘公積;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取得,按本方支付的公允價值入賬;

3、非企業合併取得,按本方支付的公允價值入賬。

二、持有期間的處理分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

1、成本法下,對方發放投資前的股利減少投資成本,超出部分作為投資收益,收到股利時,借:銀行存款,貸:長期股權投資或投資收益;

2、權益法下,

(1)如果投資成本小於應享有對方的份額,則其差額作為營業外收入,並同時調增投資成本;

(2)對方實現利潤,按應享有部分,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貸:投資收益,

宣告發放時,借:應收股利,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收到股利時,借:銀行存款,貸:應收股利;

(3)對方虧損時,借:投資收益,貸:長期股權投資、長期應收款(如果存在)、預計負債(如果還需額外承擔),實現盈利後按相反的順序和方向做。

三、處置時,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銀行存款;

按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分別貸記:成本、損益調整、其他變動;

按收款額與成本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如果涉及記入資本公積的部分,還要從資本公積轉到投資收益)

通俗講解——長期股權投資

一、主要賬務處理

長期股權投資是金融資產

首先有個問題需要澄清一下,長期股權投資屬於金融資產,但是和第六章中的金融資產是有差別的,長期股權投資如果符合第六章金融資產的標準:首先就是要公允價值可以可靠計量,而且持有目的並非長期的,那就應該是作為金融資產核算,但是要注意一下如果你持股比例就是20%以上了,肯定是適用長期股權投資準則了。所以金融資產準則核算的範圍可以理解成20%股權比例以下的,為什麼是這樣呢?就是因為你在二級市場上買點股票進來,很少有能買到20%以上的情況,如果有這種情況出現了那肯定認為你不僅僅是短期獲利然後出售那麼簡單了,大家都會認為你是為了影響這個企業,所以就老老實實的當作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吧。假如說買到了20%以下的股票了,公允價值還不能可靠計量的,即使是短期要出售的還是應該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條件還是很苛刻的。所以金融資產準則核算了20%股權比例以下的公允價值可以可靠計量的情況,而20%以下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則肯定是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了,所以這個原則最好要把握清楚了。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核算

成本法核算是包括兩種情況的,比如20%股權比例以下,一般認為你說句話等於沒說,也就是沒有多大的話語權,人家企業的經營管理基本上和你沒有什麼關係,所以你就等著年終分錢就可以了,所以這種情況核算方法就是用成本法,因為你關心的就是你能拿到多少分紅,關心你的投資成本什麼時候能收回來。這也是成本法的本質了。另外有人要說了現實中股東這麼分散,20%以下也有可能是話語權比較大的,這裡就說到了事實上的重大影響或者是控制,別的股東要都是小兵小蝦,那你10%股權也有可能說話算數,但是這個不影響大家的討論,最終結果還是看你對這個企業有沒有話語權,一般考試還是會以股權比例為準的。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的方式有很多,購買、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等,入賬價值的核算還是比較簡單的,基本上屬於是歷史成本法了,就是說你實際花費了多少的成本就按照多少入賬。後續計量一般只需要盯著被投資方的股利發放就可以了,當然中級掌握現金股利的核算就可以了。既然是成本法核算,投資者關注的是收益多少、成本收回多少,所以現金股利核算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時候確認投資收益,什麼時候確認成本收回。所謂投資收益就是你投資以後對方實現利潤了,然後給你發放股利,這個股利就是你的投資收益了;比方說你投資10%,對方實現了100萬利潤,那麼其中的10萬是屬於你的,給你的股利10萬以內就是你的投資收益。假如說給你分了20萬,多出的10萬不是你投資以後實現的,是人家之前實現的,專業上叫做“清算性股利”,有點分遺產的味道,那麼剩下的遺產就減少了,你當然也就應該衝減投資成本了。那麼如何計算是投資以後實現的還是清算性的呢?一個方法就是分的和賺的比較一下,也就是你投資以後人家賺了100萬,根據你的股份是10萬,給你分了5萬,那麼肯定是投資收益無疑了,假如說給你分了15萬,多出的5萬就是清算性質的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以前實現的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分的等於賺的)

長期股權投資(分的大於賺的)

借:應收股利

長期股權投資(分的小於賺的)

貸:投資收益

這個很容易理解,好比有個水缸和一桶水,桶裡的水是你方從水管子裡面接的,也就是當年實現的利潤,水缸裡面是原來已經實現的了,你買了這個長期股權投資,相當於是買了滿滿一缸水和水龍頭的使用權了,人家接了一桶水,股東們口渴喝了兩桶(現金股利),另外一桶只能是從水缸裡面舀了(投資之前實現的利潤),所以你的成本就減少了,因此多出來的要衝減成本;如果股東不想喝水了,只喝了半桶,剩下的半桶就倒進水缸裡面,但是水缸是滿的,不能再倒了,說明你成本恢復也不能再恢復了,成本法就是這樣,你只是買了這一缸水的權利,滿打滿算成本也就是恢復到原來初始投資的時候。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核算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收入

所謂權益法核算的意思就是說你能對被投資企業實施進一步的控制,而且你以後關注的是對方所有者權益的變化,包括淨利潤和資本公積的變化。初始投資的時候,付出的比得到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多,那按照付出的入賬;付出的比得到的少,那相當於是對方無償贈與一樣,那麼確認營業外收入,這個地球人都知道。關於後續計量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投資以前年度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分的比賺的少)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分的等於賺的)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分的大於賺的)

例題:1、如果是收到投資以前年度現金股利的是作為投資稱不能衝減的,衝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明細科目。

例題1:正保公司06年初投資A公司1000萬,取得30%股權,對A公司產生重大影響,06年3月A公司發放05年股利500萬,當年實現淨利潤500萬。

初始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1000

貸:銀行存款 1000

取得06年股利500×30%=150:

借:應收股利 150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150

2、投資以後年度收到股利的,應該衝減“成本”明細科目金額=累計收到的現金股利-投資以後都上年度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利潤份額-之前已經衝減的成本,如果結果大於0的,對結果繼續衝減成本,剩餘部分要衝減“損益調整”明細;如果結果小於0的,收到的股利全部衝減“損益調整”明細科目。

例題2、接上面的題目,07年3月發放股利600萬。要求做出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相關分錄。

取得07年股利600×30%=180,累計收到股利=150+180=330,投資以後確認的投資收益金額=500×30%=150萬,累計應該衝減成本=330-150=180萬,因為之前已經衝減了成本150,所以收到的股利繼續衝減成本=180-150=30,衝減損益調整=180-30=150:

借:應收股利 180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30

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50

還是以上面水缸和水桶為例。淨利潤就是當年實現的利潤,也就是從水龍頭接的水,而資本公積變化會計上能處理的是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評估增值或者是評估減值,比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引起的資本公積的變化,這個可以理解為是下了一場雨,增加的水屬於全部投資者的,但又不屬於利潤,相當於是其他途徑增加的水,因此只能是作為資本公積核算。成本法只能享有一個水缸的權利,但是權益法由於能夠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企業,所以可以讓企業增加另外的水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投資者如果喝的水沒有接的水多,那麼桶裡剩餘的水就倒進了另外的一個水缸裡,權益法核算的人可以享有這個水缸的權利,所以增加的水就在影響了“損益調整”,以後喝水的時候,當年喝得水多於接的水,先從“損益調整”的水缸去拿,因此現金股利先衝減的是“損益調整”,假如說損益調整衝減完了,就要動用原來水缸中的水了,所以這個時候權益法就要衝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了。當然如果說以後分的水少了,權益法投資者比較霸道,要求先恢復的是他自己要求設立的新的水缸,所以權益法下就沒有恢復“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處理了,恢復成本的時候只是恢復“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這就是權益法的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的特別之處,只關心他增加的新的水缸“損益調整”。

假如說下了一場雨,原來的水缸是滿的承受不了更多的水,新的水缸“損益調整”的水肯定會增加了,但新水缸中增加的雨水進入了權益法核算的新水缸,所以和成本法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是本質上呢雖然是進入了權益法的水缸,但是還是屬於所有投資者的,因為雨水畢竟不屬於任何人,只是權益法比較斤斤計較,連這點雨水都要核算一下,為成本法核算所不齒。因為這個雨水是其他原因導致的,不是從水龍頭來的自來水,因此影響的是其他資本公積: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企業合併形成長期股權投資的情況

企業合併是包括控股合併和吸收合併兩種,控股合併就是說持股比例在50%以上了,吸收合併就是說人家不僅買了你全部的股票,而且你所有的家當都要改名字了,以前的名字不要了,改頭換面;100%控股是說只是把你的股票給全部收購了,但是不影響你的名字,你還是名正言順的叫以前的名字。這裡說的.企業合併並不是一種新的取得投資的方式,只是一種現象,就是說你買夠了股票,你說話算數了,是老大了,那外人就認為這個企業已經是你的企業了,為了區分這種情況就稱之為“合併”,所以說合並只是你買股票多了之後的狀態,而不是你取得股票的方式。

那為什麼還是用成本法核算呢?之前說了權益法可以要求增加新的水缸,但是當你當家作主以後,不管是新的水缸還是原來的水缸統統都是你自己的水缸,權益法核算太過於斤斤計較了,所謂不聾不瞎,不能當家,都是自己的東西了還這麼較勁幹什麼呢?所以還是用核算簡單的成本法核算自己的投資吧。因此形成控制以後長期股權投資還是隻和現金股利有關係,難點也基本上沒有什麼。

不過需要注意一下合併的方式,控股合併後續有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如果是吸收合併連股票都沒有了,自然也沒有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了。

合併分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所謂同一控制相當於是一家子的兩兄弟,兩家的東西搬一起,全家來看沒有什麼變化,所以注重的是賬面價值,而不是公允價值,因為公允價值只有是把這個東西賣給外人才有效。非同一控制相當於是兩家人在交易,所以丁是丁卯是卯,公允價值核算,一分錢都要核算的清清楚楚。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長期股權投資入賬價值就是按照被投資方所有者權益的份額入賬,原因是一家人不說兩家話了,我家有多少家當誰都清楚,所以長期股權投資就是按照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核算。非同一控制下就不是那麼簡單了,大家開啟天窗說亮話,你要控制我必須是按照市場價格購買,當然既然以後是一家人了,實際付出多少就按照多少入賬吧,至於說有個評估價值變化什麼的就多擔待,所以得到的公允價值份額基本上忽略了,成本法不予以考慮。不過一般情況付出的成本和對方的真實公允價值份額是一致的。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主營業務收入(產成品)

其他業務收入(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價內稅不影響長期股權投資)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二、涉及的其他問題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和成本法核算是最基本的核算了,以後的章節中合併報表中會涉及到長期股權投資的調整與合併抵銷分錄,難點還是在於權益法追溯調整,也就是形成控制以後,沒有對權益法下新的水缸中的水進行核算,而在合併報表的時候集團公司可不是這樣,集團公司需要了解的是他所有的家當,包括增加的雨水(資本公積),所以這裡就需要用權益法來重新核算之前的事項,對成本法和權益法的差異進行追溯調整。當然透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成本法沒有對新的水缸“損益調整”進行核算,也沒有對雨水“資本公積”進行核算,另外權益法下投資者喝水(現金股利),喝得多了的時候動用了原來水缸中的水,這個和成本法處理沒有差異,關鍵在於之後接的水多了以後,成本法先恢復的是原來水缸,而權益法先恢復的是新水缸“損益調整”,因此也會存在差異。中級考生之需要掌握的是新的水缸的一些核算就可以了。